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赵志锋
6月7日,甘肃省司法厅在北京召开《甘肃省红色法治文化保护传承办法(草案)》省外专家立法论证会。省委依法治省办副主任,省司法厅党委书记、厅长谢又生出席会议。湖南大学特聘教授、博士生导师江必新,法制日报社原党委书记、社长邵炳芳,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经济法学会副会长史际春,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立法学研究会常务副会长冯玉军等全国知名专家和司法部有关部门同志参加会议。省司法厅党委委员、副厅长陆燕宁主持会议。
会议听取了《甘肃省红色法治文化保护传承办法(草案)》起草说明和有关立法情况的汇报。与会专家围绕草案文本进行了深入探讨,认为开展红色法治文化保护传承立法对传承红色法治基因,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甘肃在全国率先开展红色法治文化保护传承地方立法,政治站位高、立法方向准、制定时机成熟、政策导向有利、具有制度创新和实践应用意义。草案文本设计要点清晰、定位准确、依据充分、用语简练明确、表述符合逻辑、结构合理、篇幅适当,在总结提炼近年来甘肃省红色法治文化保护传承工作经验成效基础上,进行创新性、示范性立法,总体上达到了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的要求,具有鲜明的甘肃特色。同时,与会专家就草案文本提出了具体修改意见建议。
谢又生对与会专家精准把脉、科学论证表示感谢,希望大家能够一如既往关注和支持甘肃法治建设和司法行政工作。他强调,开展红色法治文化保护传承立法,是贯彻党中央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的法治实践,也是甘肃打造红色法治文化传承示范地、红色法治文化发展新高地、红色法治文化创新先行地的一项重要举措。要全面梳理专家论证意见,逐条分析研究吸收,从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可操作性、突出甘肃特色三个方面进一步修改完善草案文本,为甘肃红色法治文化的保护、传承与发展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省司法厅法治调研处、立法一处相关负责同志和兰州大学法学院相关人员参加会议。
编辑:康婧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