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记者 王春
□ 本报通讯员 何若愚
“该案可能涉及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或者诈骗罪的共犯、包庇罪、窝藏罪……”近日,浙江诸暨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在办理周某诈骗案时,刑事检察AI辅助办案系统同步推送了一条提示线索。承办检察官根据提示,细致审查系统提及的证据材料,结合其他在案证据重点突破犯罪嫌疑人周某口供,最终查实陈某某、杨某某存在包庇、窝藏行为,检察机关依法对二人监督立案。
作为全国检察机关刑事检察智能化审查办案基层试点单位,诸暨市检察院依托数字技术创新研发“刑事检察AI辅助办案系统”,人机协同、精准赋能,为刑事检察工作注入新动能。近日,该系统正式在浙江省推广使用。
诸暨市检察院是浙江省刑事办案量较大的基层院之一。长期面临案多人少高负荷运转的压力,一线干警对于人工智能辅助案件审查、侦查监督、案件检查有强烈的需求。
今年2月,在浙江省人民检察院指导下,绍兴市检察院牵头,诸暨市检察院以“人机协同、辅助办案、赋能监督”为核心理念,研发“刑事检察AI辅助办案系统”,并于4月试运行。
该系统直接嵌入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中,具有赋能办案、赋能监督、赋能管理三大功能,涵盖文书生成、证据审查、量刑建议、侦查监督、类案推送、案件自检、社会治理七大模块,适用于各类刑事案件的办理。点击需要办理的案件后,系统会自动加载、读取证据卷宗与文书卷宗,辅助进行证据摘录、分析,基本事实认定,法律适用论证等。
“系统的‘智慧’源于大量检察业务知识沉淀与专业思维训练,我们将刑检干警的办案经验,转化为系统能够识别的规则,用提示词和知识库构建证据解析、生成事实、罪名辨析、量刑建议等能力,成为检察官办案的强大辅助。”参与系统研发的检察官何丹介绍说,同时,系统设置证据溯源反查功能,确保证据审查无遗漏,进行有效自我检查保障案件质量。
系统聚焦主责主业,突破传统数字监督依赖外部数据的局限,直接依托检察业务系统内的法律文书、证据材料等“自有数据”,通过预设监督规则、分析证据线索,在生成审查报告的同时开展“辅助监督”,挖掘侦查活动监督、立案监督线索,真正做到“边审查边监督”。
同时,根据预设规则,系统还能同步分析证据中隐含的其他犯罪线索,挖掘遗漏罪行、遗漏同案犯、上下游关联犯罪等监督点。
此外,系统还融合“另案处理人员库”“刑事裁判文书库”“侦查监督质效跟踪系统”等平台数据开展智能化筛查,有效避免人工审查疏漏的监督问题,实现监督模式从“事后补漏”到“同步预警”的质效跃升。
从辅助生成一份报告到精准辨析一个罪名,从发现一条监督线索到检查一类案件质量,刑事检察AI辅助办案系统正以“小切口”撬动刑事检察“大变革”。
“一线检察官主导是该系统设计的首要原则。我们立足检察官需求,将分散的个体经验转化为可传承、可迭代的集体智慧,有力辅助监督办案,让检察官更专注于调查核实、法律分析、价值判断等核心业务,这样,系统才能有实战有实效,始终具有生命力。”该院刑事检察工作负责人沈佳丽表示。
编辑:刘紫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