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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槌敲响稻浪间 彰显护航硬举措

眉山法院巡回审判司法保护粮食主产区见闻

2025-06-07 06:39:38 来源:法治日报-法治网 -标准+

□ 法治一线

□ 本报记者杨傲多

6月6日一早,《法治日报》记者来到四川省眉山市东坡区太和镇永丰村,目之所及皆是翠绿,一畦畦稻田翻滚着绿浪,村服务中心旁的荷塘里已经结出莲蓬。

“永丰村建有高标准农田4400亩,其中连片规模种植3400亩,是全省标准化程度最高的高标准农田示范样板之一,承载着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重任。”走在田成方、路相通、渠相连的高标准农田间,全国人大代表、永丰村党委书记李雪平告诉记者,这片农田里不仅孕育出金黄的稻谷,更是巡回法庭审理涉农案件、普及耕地保护法律知识的“试验田”,彰显了当地人民法院法治护航乡村振兴的坚强决心和扎实举措。

9时30分,在永丰村村委会,东坡区人民法院富牛法庭即将巡回审理一起土地经营权出租合同纠纷案。案涉耕地在“天府粮仓”片区,不少村民早早来到现场,议论起案件。

原来,冯某某与东风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以下简称联合社)签订合同,流转使用土地310余亩,主要用于粮食种植。冯某某一直未支付租金且有部分耕地撂荒。联合社组织工人种植撂荒耕地,并起诉至法院,请求判令冯某某支付土地租金14.8万余元及违约金,支付补种费用4.7万余元及逾期利息。

庭审中,审判员郑洋洋结合双方提供的证据梳理焦点———违约金是否计算适当?被告冯某某应否支付补种费用及利息?

经过审理,法庭当庭宣判:支持联合社的诉讼请求。

“法律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闲置或荒芜耕地。流转耕地经营权时,既要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也要确保土地得到有效利用。一旦出现耕地撂荒、闲置、‘非粮化’等情形,相关责任人必须整改,并承担相应费用。”宣判后,郑洋洋在稻田边及时向旁听的村民普法。

“今天学到很多法律知识,也了解到司法对种粮保护的力度很大。作为一名种粮人,我们要学会用法律保护自己。”种粮户谢大爷感慨地说“,土地撂荒的后果真的很严重。”

“法院选取典型案件就地审理,将巡回法庭开到稻田边,不仅便利群众诉讼,更以直观方式向基层群众普及耕地保护法律知识,增强农民的法治意识。”四川农业大学法学院院长颜勇表示,眉山法院稻田边的巡回审判,为粮食主产区司法保护提供了可复制的地方经验。

本报眉山(四川)6月6日电

法槌敲响稻浪间


编辑:吴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