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记者 李立娟
2024年,国家烟草专卖局加强对持证电子烟相关生产企业的监管执法,共作出涉企行政处罚13起,并首次对4家生产销售与通过技术审评信息不一致产品的内销生产企业作出处罚。
在安徽宿州“11·16”生产销售伪劣电子烟特大案件中,各地共抓获犯罪嫌疑人50人,捣毁电子烟集中生产点3个,查获各类电子烟产品11.19万个,涉案金额超4亿元,成功摧毁迄今涉案金额最大的非法电子烟交易平台。
国家烟草专卖局5月27日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自电子烟等新型烟草制品依法纳入烟草专卖监管以来,国家烟草专卖局依法加强电子烟监管相关情况。国家烟草专卖局新闻发言人、办公室主任刘培峰在发布会上表示:“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国家烟草专卖局坚持完善监管体系、依法从严监管,持续推进监管法治化、产业规范化、队伍专业化,以新担当新作为开创新局面。”
持续完善监管体系
据了解,2021年11月,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的决定》,电子烟等新型烟草制品依法纳入烟草专卖监管体系后,国家烟草专卖局建立起一整套监管制度体系,依法依规开展了一系列监管执法行动。
“电子烟产业乱象得到根本扭转,国家烟草控制要求得到全面落实,人民健康安全特别是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得到有力保护,诚信守法经营氛围全面形成,有序竞争格局基本建立,产业集中度持续提升,产业外向型特征更加鲜明。”刘培峰表示。
刘培峰进一步说:“当前,电子烟监管已进入深水区,面临的形势任务更加复杂严峻。从国内看,电子烟产品出口回流现象有所抬头,非法电子烟屡禁不止。从国际看,全球监管政策趋严收紧,电子烟企业频繁遭遇贸易调查,出口贸易风险持续加大。”
据介绍,国家烟草专卖局分别在适应监管新情况,持续完善监管体系;落实限制类产业政策,严格市场准入管理;严厉打击非法制售调味电子烟,坚决整治市场秩序;线上线下合力出击,严肃查处一批大案要案;多措并举,防范出口贸易风险等方面取得了积极成效。
比如,在监管制度体系方面,国家烟草专卖局适应电子烟企业实际情况和监管需求变化,修订发布新的电子烟固定资产投资管理、技术审评、交易管理、物流管理等细则,在公开征求意见后,又对《电子烟相关生产企业、批发企业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细则》进行了修订,持续完善监管规则。在监管组织体系方面,国家烟草专卖局按照有关部门批复设立了电子烟监督管理司,各省级烟草专卖局调整完善了电子烟监管机构,监管力量得到加强。
严厉打击违法行为
据刘培峰介绍,在严厉打击非法制售调味电子烟、坚决整治市场秩序方面,国家烟草专卖局贯彻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意见,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保障市场秩序良好稳定。
“对电子烟相关生产企业和批发企业实施‘双随机、一公开’是依法加强电子烟经营主体监管,持续推进电子烟产业法治化规范化治理的重要手段。”国家烟草专卖局电子烟监督管理司副司长卢勇华表示,《国家烟草专卖局办公室关于开展获证电子烟相关生产企业和批发企业“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各级烟草专卖局将进一步完善抽查事项清单,建立健全抽查“两库”(即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统筹制订抽查工作计划,科学实施抽查检查,强化结果公示运用,积极构建联合监管机制,统筹推进辖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
《通知》印发后,各级烟草专卖局按《通知》要求制订检查计划和方案,坚持依法依规稳步推进各项工作。同时,按照《通知》要求,针对近期国内“调味电子烟屡禁不止”等问题,国家烟草专卖局启动了电子烟违法违规专项整治工作。
此外,国家烟草专卖局与国家禁毒委员会办公室、公安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上头电子烟”违法犯罪打击整治工作的意见》,进一步深化电子烟涉毒涉违禁物质打击整治工作。深入开展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电子烟侵害专项治理和“雾化”“酒吧精灵”等变异电子烟产品网络售卖重点整治,严厉打击涉电子烟违法行为。
据了解,一年多来,各级烟草专卖局始终保持电子烟监管执法高压态势,紧盯生产、仓储、运输、零售、进出口等关键环节精准发力,严厉打击非法制售调味电子烟,坚决遏制调味电子烟反弹扩散势头和出口回流问题,全国共查处电子烟行政案件7615起,刑事案件2470起,查获非法电子烟产品2328万个,追究刑事责任2263人,对不法分子形成强力震慑。
净化校园周边环境
净化校园周边环境,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电子烟侵害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长期以来,国家烟草专卖局高度重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积极采取各项有力措施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国家烟草专卖局专卖监督管理司副司长孙冀表示。
“国家烟草专卖局建立制度规范,切断线上销售渠道。”据孙冀介绍,2018年和2019年联合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先后发布《关于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电子烟的通告》《关于进一步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电子烟侵害的通告》,敦促电子烟生产、销售企业或个人关闭电子烟互联网销售网站或客户端;敦促电商平台及时关闭电子烟店铺,及时下架电子烟产品;敦促电子烟生产、销售企业或个人撤回通过互联网发布的电子烟广告。推动主要网络搜索平台停止电子烟广告服务,主要电商平台禁止电子烟相关关键词检索、屏蔽电子烟广告信息,有力整顿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重点区域和薄弱环节。
同时,开展专项行动,整治线下违法销售乱象。2022年,联合公安部、市场监管总局、教育部开展清理整治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严厉打击涉电子烟违法犯罪专项工作;2022年底至2023年初,开展“奶茶杯”“可乐罐”等非法电子烟专项治理工作;2024年5月至6月,组织开展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电子烟侵害专项治理,联合市场监管总局行政指导头部平台企业,开展烟卡问题整治。连续五年开展专项行动,全国累计出动执法人员177.3万人次,清理中小学、幼儿园周边售烟网点25000余个,自动售烟设备近千台,劝阻售卖烟卡经营主体9310户,查处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案件1200余起,罚款合计300余万元。
“我们利用张贴标语、制作展板、签订倡议书、线上推送视频和信息、校园宣讲等方式,加强售烟网点法律宣贯和社会面科普宣传,增强未成年人自觉树立识别抵制电子烟的思想意识;落实电子烟商户全面张贴未成年人保护警示标识、落实明示承诺及年龄核验措施,教育引导售烟从业人员遵纪守法经营,积极参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推动形成烟草、公安、市场监管、教育、卫生等有关部门的监管合力,共同营造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清新环境。”孙冀说。
编辑:赵亚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