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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正当防卫制度成为抵御不法侵害的法律盾牌

2025-05-29 18:41:34 来源:《法制文萃报》 -标准+

□ 本报记者 彭飞

从“于欢案”、昆山“反杀案”,到涞源“反杀案”、福州赵宇案等,近年来刑法第二十条“正当防卫条款”不断被激活,更高频次地适用到具体司法实践案例中。这些典型案例经由媒体报道广泛传播,加上电影《第二十条》的热播热议,使得老百姓的法治意识也在显著提升,当面对不法侵害进行反击时,不能再一概“各打五十大板”了。

近日,央视新闻报道的“饭店老板张女士遭受醉酒男子殴打后还手”的案件,将“正当防卫”的适用范围从刑事案件扩展至治安案件,让“正当防卫”的适用空间更加明晰,再次彰显了“法不能向不法让步”的法治精神。

从过去的不敢适用,到如今的不断适用,再到适用范围更广,正当防卫的法治实践正在不断突破,理念渐入人心。透过这起案件,全社会也应当进一步反思,从治安案件阶段,到行政诉讼一审、二审、再审阶段,不仅耗费大量司法资源,也让当事人长期承受诉讼之累,检察监督启动之前的环节为何都未能及时采纳正当防卫制度?

不可否认的是,长期以来,部分执法机关在处理类似冲突时仍然存在着“和稀泥”现象,只要双方动手就认定为“互殴”,甚至出现“谁伤重谁有理”“谁闹谁占优”的怪象。张女士的案件也反映出部分基层执法人员仍存在机械执法、怕担责的心态。面对类似冲突事件,一些执法者倾向于“息事宁人”,而非深入调查、依法认定责任。

要让正当防卫制度充分发挥应有作用,执法者需在理念和实践中更加坚定、更有底气。一方面,应准确理解立法本意,避免机械适用法律,真正站在防卫人的立场,考虑其在紧急情况下的合理反应;另一方面,也可通过典型案例的发布和普法活动的开展,进一步向公众普及正当防卫的认定标准和执法理念,减少司法实践中的模棱两可。值得期待的是,将于今年6月继续审议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修订草案)》中,新增了正当防卫的条款。这意味着未来在治安案件中,公民的正当防卫权利将得到更明确的法律保障。

多起引发舆论关注的案件最终得到合理判决,说明公众的法治期待与司法进步可以形成良性互动。执法者应该更加自信,在符合法律规范、法治精神的前提下,要敢于并擅于认定正当防卫,让正当防卫制度真正成为抵御不法侵害的法律盾牌。

编辑:赵亚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