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张雪泓
在民法典颁布五周年之际,5月27日,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发布《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民事检察监督案件 助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明确,着力加强《北京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新增检察履职规定落实,着力加强生效裁判监督、审判活动监督、执行监督以及虚假诉讼监督,持续优化企业发展的法治环境。
《意见》主要从提高政治站位、聚焦主责主业、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以及锻造过硬队伍五个方面对北京市检一分院民事检察工作助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进行了细化规定。
《意见》明确,着力监督纠正利用刑事手段干预经济纠纷、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司法等问题。加大涉企民事检察监督案件办理力度,依法监督纠正违法“查扣冻”企业财产,完善产权司法保护制度,持续优化企业发展的法治环境。
《意见》称,要始终抓住生效裁判监督这个重点,对民事生效裁判的监督,既要加大力度,更要精准有效。常态化开展大标的额民商事审判案件专项监督,加强对借款合同、买卖合同、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建设工程合同、执行异议之诉等纠纷法律适用规范、裁判标准统一等重点难点问题的调查研究。在加强审判活动监督方面,重点监督违反送达程序、审理期限拖延等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切实保护市场主体的诉讼权利。在加强执行监督方面,重点加强对违规终结本次执行导致当事人权益不能及时实现、超标的超范围查封扣押等案件的监督,着力推动解决执行难、执行乱问题。
《意见》提出,依法持续推动完善虚假诉讼防范、发现和惩戒机制,加大对涉及虚假诉讼逃废债务等问题监督力度。重点关注民间借贷、以物抵债、企业破产等案件中的异常情况,完善线索移送、调查取证、会商研判等相关协作配合机制。
北京市检一分院副检察长程琥介绍,2021年以来,该院共受理各类民事检察案件3255件。从案件来源看,2021年均系依申请受案,2024年发展至依申请受案与依职权发现的案源比例接近1:1,推动法律监督由被动应对向主动塑造转变。通过提请抗诉、抗诉、再审检察建议共提出监督意见105件,再审改变率稳定在80%以上,其中,2024年再审改变率达90%。该院持续加强审判活动、执行活动监督,制发个案及类案检察建议,采纳率达100%。
编辑:霍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