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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先行 深圳示范”

深圳法治先行示范城市建设成效显著

2025-05-29 06:17:23 来源:法治日报-法治网 -标准+

□ 本报记者 唐荣 李文茜

获评全国首批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连续4年获评“营商环境口碑最佳城市”;11项综改法治经验成果被相关部委向全国推广;出台19部具有首创意义的地方性法规……

“法治先行,深圳示范”,自2021年5月承担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先行示范城市重任以来,广东省深圳市系统谋划和推进法治工作,充分发挥法治在推动改革、引领发展、服务民生等方面的基础性、保障性作用,不断推进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法治先行示范城市建设蹄疾步稳、成效显著。

纵深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在龙华区政务大厅,某企业负责人王先生通过“行政执法监督码”预约检查后感慨:“现在执法更规范了,企业专注经营的时间更多了。”

这是深圳推进服务型政府转型的缩影。2024年8月,深圳上线全省首个行政执法监督码,在龙华区、坪山区、光明区、大鹏新区试点应用,推行“扫码入企”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应用企业已超1万家,有效减少多头检查、重复检查等扰企现象。以光明区为例,今年以来,入企检查次数由3323次减少到1135次,下降了65.84%,真正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

一直以来,深圳在法治政府建设中坚持“刀刃向内”,2024年,稳步推进政府机构职能优化,优化调整重点领域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大幅精简议事协调机构,市、区两级精简比例分别达86%、80%。

法律顾问在法治政府建设中发挥“智囊”作用。2024年,深圳市政府法律顾问室出具法律意见1078份,审查行政决策和重大项目393次,审查合同387份。区、街道以及有行政执法职责的市、区政府部门共298家单位设立首席(总)法律顾问,完善合法性审查机制。

深圳深化行政复议体制改革,相关政府部门行政复议职责统一由市、区两级政府行使,全市行政复议机关由原来的71家精简为10家,推动行政复议工作更加公正、高效、便民。2024年,深圳市政府本级行政复议案件首次破1万件,行政复议案件办理成效再上新台阶。

做优做强公共法律服务

走进深圳民法公园,宪法宣誓墙前每日可见学法群众。深圳以法治筑牢城市治理现代化根基,以数智赋能加快平安建设“进度条”,着力提升公民法治素养。目前,深圳已建立40家“八五”基层普法联系点,构建了多元主体协调联动体系,打造了65家法治宣传教育星级基地,实现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既“广撒网”又“精聚焦”。

近年来,深圳持续建设覆盖全市的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出台全市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行动方案,在市司法局设立公共法律服务专职部门,开辟“i深圳”公共法律服务专区,编制公布公共法律服务事项清单和服务指南,在全省率先推进公共法律服务进驻园区服务企业,建立全省首个涉外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全市建成810个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工作站、室),并有效对接广东法律服务网和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初步构筑了“线上30秒、线下半小时”的公共法律服务网络。

深圳以基层治理现代化为抓手,创新全周期闭环管理体系,打造高效精准的“城市安全网”。成立应急管理监测预警指挥中心,构建“1+11+N”应急管理监测预警指挥体系,提升城市安全风险处置能力。深圳公安将“局长信箱,接诉即办”作为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的“一把手”工程,24小时轮班运作,截至今年5月,累计为群众解决各类问题7.1万余个。深圳市场监管部门着力遏制城中村水电燃气违规加价行为,2024年相关投诉举报量降幅达93%。

营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

从个人破产条例破冰,到首创“全流程嵌入式”技术调查官模式入选国家典型案例,深圳始终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为核心竞争力,营造公平良好的竞争秩序。

2024年5月,深圳市委依法治市办出台《深圳市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评价体系》,将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内在要求分解、细化,为政策的出台提供可靠依据。

深圳以制度创新破冰探路,2021年率先出台《深圳经济特区个人破产条例》,建立个人破产制度,设立首个破产法庭及破产事务管理署,发布首个个人破产重整案件审理工作指引,促进诚信市场主体“经济再生”。

依托首部知识产权保护地方立法《深圳经济特区知识产权保护条例》,深圳率先建立知识产权惩罚性赔偿制度;将算法作为商业秘密进行保护,率先建立海外知识产权维权全流程服务体系,为产业“走出去”构筑起知识产权“防火墙”。拓展创新知识产权保护公证服务,支持引导公证机构为区域内商标的创造设立、运用流转、权利救济、纠纷解决、域外保护等环节提供公证服务和全方位保护,全市3家公证机构入选首批“广东省知识产权公证服务示范机构”。

深圳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和对照世界银行营商环境评估标准的“三化一对照”思路,全方位深层次打造高水平营商环境,累计迭代推出1500余条优化营商环境改革举措。2024年,全市新登记经营主体56.2万户,平均每月新增经营主体近5万户,累计总量440.4万户,增幅居全国首位。

助力企业高水平“走出去”

深圳将涉外法治建设纳入法治城市建设总体布局,率先制定涉外法治建设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率先建立联动47家成员单位的涉外法治统筹机制。市司法局发布《深圳市涉外法律服务指引(2025)》,为外商来深投资、兴业提供涉外法律服务信息和资源,为企业“走出去”提供高水平法律服务。

深圳法院以制度创新破解跨境司法协作难题。2021年5月,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入选全国首批跨境破产协助试点法院,成功办理首宗跨境破产案件,实现破产管理人跨境执业。2022年7月,深圳龙华区人民法院建成涉外涉港澳台家事审判中心,集中管辖全市一审涉外涉港澳台家事案件,跨境家事纠纷调解撤诉率达85%以上。设立深圳市检察涉外法治研究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在深圳设立国家检察官学院粤港澳大湾区分院。

为培育国际一流法律服务机构,深圳印发《深圳市律师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并在全省率先开展粤港澳律师事务所合伙联营和中外律师事务所联营试点。2024年7月,广东省第一家中外律所联营办公室在前海落户。截至今年5月,深圳累计引进10家外国律师事务所设立驻深圳代表处,设立16家粤港澳合伙联营律师事务所,编织起覆盖全球主要经济体的法律服务网络。

此外,深圳持续加强和创新涉外公证法律服务,指导推动公证机构在国际货物贸易、服务贸易等方面,为中国企业和公民提供优质高效的公证法律服务。2024年,全市公证机构办理涉外公证近8.4万件,其中涉外经济类公证近2200件。


编辑:刘一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