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孙立昊洋 马金顺
5月26日,陕西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在西安召开。陕西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晓英作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陕西省科学技术进步条例》(以下简称“科技进步‘一法一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
报告指出,从检查情况看,陕西各级政府扎实推动科技进步“一法一条例”落实,为全面促进科学技术进步、提高科技治理能力、加快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提供了有力法治保障。
报告中提到,陕西积极推动央地协同、部省联动,着力培育战略科技力量,为全省开展前沿科学研究、突破关键核心技术提供强大支撑;实施新一轮秦创原三年行动计划,秦创原建设取得新成效;职务科技成果资产单列管理、“先使用后付费”等做法上升为国家改革举措,科研人员转化成果动力和活力得到进一步释放;已形成由高校、科研机构、两院院士、高技能人才和在校大学生赋能的高水平创新生态。
报告指出,陕西省委、省政府印发建设科技强省的《决定》,制定两轮秦创原创新驱动平台建设《三年行动计划》,“三项改革”《实施方案》《十条措施》和新20条政策举措,出台发展科技金融50条措施,形成较为完善的科技成果转化政策体系。各地市均结合自身情况出台多项政策文件和地方性法规,为创新主体提供了强有力的政策支持。
报告指出,科技进步“一法一条例”在依法推动陕西省科学技术进步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也发现科技工作仍存在基础研究、应用研究有待加强,科技体制机制改革还需深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不够突出等短板和弱项,如:基础研究、应用研究有待加强,科技体制机制改革还需深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不够突出等。
针对执法检查发现的问题,执法检查组建议,要进一步强化科技战略支撑作用,发挥陕西科教人才优势,加快建设西安区域科技创新中心,发挥秦创原的带动作用,推动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和研发基地建设。要进一步深化科技成果转化应用,继续扩大“三项改革”适用面。要进一步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培育,推动企业成为技术创新决策、科研投入、组织科研和成果转化主体。要进一步深化科技体制机制改革,激发科技创新发展活力。要进一步强化人才队伍建设,加强职业技能培养,建立科技创新人才队伍。加强人才引进工作,积极营造青年科技人员创新创业创造环境,扶持政策要向青年科技人员倾斜。
编辑:邢国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