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刘欢 实习生 胡吉财 通讯员 朱晓华
“我的案子败诉了,大家说我应该来找你们……”
2024年5月的一天,身形瘦弱的王大姐走进湖北省荆门市人民检察院12309的接待大厅。
王大姐与前夫李某离婚时,因未提交家务劳动的具体证据,法院未支持其经济补偿请求。
经不懈努力,检察官找到有力证据,证明王大姐负担较多家庭义务。最终,法院再审改判李某向王大姐支付8万元补偿。
5月23日,湖北省人民检察院以“‘典’亮生活 守护美好”为主题,举办检察开放日活动。荆门市检察院干警刘于宏现场分享民法典第1088条的故事,引发广泛共鸣。
图为湖北省检察院开放日活动现场。
活动当天,刘于宏与来自襄阳、黄石、鄂州市检察机关的3名检察干警一道,讲述了检察办案故事,展现了检察机关在民法典贯彻实施中的履职担当。
据了解,民法典颁布以来,湖北民事检察工作在省检察院推动下成效显著。五年来,全省检察机关共办理民事检察案件2.38万件,结案率稳定在98%以上。
湖北检察机关围绕中心大局服务保障支点建设,2个专项工作获最高检肯定,1件社会治理检察建议获评全国优秀。聚焦服务支点建设,开展涉市场主体虚假诉讼等专项行动,为市场主体挽回损失11.56亿元。聚焦民生权益保护,开展多项专项行动,办理涉民生案件6367件,追回欠薪近9000万元。聚焦矛盾源头化解,开展专项监督,制发社会治理检察建议,开展民法典宣传活动1500余场次。推进法治建设强化法律监督,多项工作获最高检肯定,多件案例入选全国指导性或典型案例。
6位全国人大代表、省人大代表,省政协委员,以及省总工会的相关同志和民商事法律专家学者、高校师生代表和媒体记者等70余人参加了活动。
据悉,代表们除现场聆听民事检察工作情况介绍、检察官讲办案故事外,还通过实地参观、互动问答等形式,“沉浸式”感受新时代民事检察履职的创新实践。
编辑:王晨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