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记者 赵红旗
□ 本报通讯员 王磊华
在一起涉及5家企业、标的额8000万元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中,需对抵押人的土地使用权进行处置,河南省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采取“活查封”的方式,积极组织债权人和被执行人进行协商,成功实现多个案件的顺利执结。
“此举不仅全面保障了执行申请人的权益,也维护了被执行企业的合法权益,及时化解了企业债务,减轻了负担,为护航民营经济发展提供了坚实的司法保障。”河南省人大代表赵鹏璞评价道。
近年来,魏都区民营企业发展迅速,主要集中在电力电气装备、电子信息、食品加工、商贸服务等行业。近日,魏都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徐晓勇向《法治日报》记者介绍说:“我们牢固树立‘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通过柔性执法、精准服务、多元解纷等机制,努力为辖区民营经济的繁荣发展提供坚实法治保障,护航民营经济不断发展壮大。”
信用修复激发企业活力
“法院的‘信用修复’机制,最大限度地降低了失信惩戒对企业发展带来的影响。我们干事创业的信心更足了。”某民营企业法定代表人李某感慨。
李某所在的企业因未及时履行生效判决所确定的法律义务,被魏都区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执行干警发现涉案企业有发展潜力,便组织申请执行人与其协商,达成限期履行协议后,将其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移除,企业重新焕发活力。
近年来,魏都区法院在案件审理和执行过程中尽量减少对涉案企业正常经营的潜在干扰,通过建立“信用修复”机制,对因经营不善导致偿债能力不足,且无故意规避执行行为的民营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及时将其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移除。法院明确规定了“信用修复”的适用标准,即对于“能够限期履行”“提供充分有效担保”的被执行企业,依法依规使其有序退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促进涉案企业自动履行义务。
魏都区法院通过制定《关于消极执行、选择性执行、乱执行责任追究规定》《关于设抵押、质押及特定担保物的执行制度(试行)》等相关制度,明确在处理涉及企业家及个体经营者作为被执行人的案件时,严格审查并审慎运用限制高消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执行措施,需要对市场主体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管理人员及实际控制人的涉案财物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措施的,坚决禁止超越权限、范围、标准和时限的不当强制措施。
同时,魏都区法院充分发挥破产审判职能作用,积极推进市场优胜劣汰、资源优化配置,依托与政府建立的“府院联动”工作机制,对涉案企业实施预重整措施,积极挽救处于困境中的企业,确保了大量就业岗位的稳定。同时,完善经营主体市场退出机制,与市场监管部门携手探索公益强制清算模式,成功清算并注销企业3家,并深化“执行转破产”的司法实践,仅2024年就审结破产清算案件7件,释放资产价值4.12亿元,盘活土地资源142亩、房屋建筑面积3.39万平方米,运用市场化、法治化手段有效激发了市场主体活力。
主动问需掌握企业需求
“得知法院来走访我们企业,管理层尤为重视,提前列好提纲,准备与法官沟通交流。如今,我们防范经营风险的意识更强了。”许昌裕丰纺织智能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说。
魏都区法院通过院领导带队走访企业、员额法官携带案件实地调查等方式,深入了解涉案企业的生产经营现状,主动围绕企业关心的合法权益维护、运营难题缓解、涉企纠纷处理、涉诉不良影响等问题,听取企业的意见与建议。
结合企业的建议,魏都区法院与区工商联共同打造涉企纠纷调解工作机制,发挥房地产业行业协会、保险业协会、银行业协会等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的作用,建立“线上+线下”调解模式,通过非诉方式有效化解涉企纠纷。同时,对于调解不成的案件,及时进行审理,避免涉案企业陷入诉累。
魏都区法院还积极运用12368诉讼服务热线,向全社会公开院、庭长联系电话及督查室电子邮箱,通过加大监管和督办力度,确保案件承办人能够及时、高效地处理各类问题;同时,设立“人民满意度”办公室,对已经结案的涉企案件,逐案征求当事人对案件审理的意见,监督部门及时将问题整改措施反馈给问题反映人,并对问题解决情况进行持续跟踪了解,以进一步提升司法公信力和人民群众的满意度。
保护创新优化营商环境
原告许昌市胖东来商贸集团有限公司诉被告许昌某百货店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被告因未经许可在网络平台开设店铺,且使用原告注册商标,构成侵权。魏都区法院受理案件后,积极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向被告释法明理,被告表示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原告损失,原告撤回起诉。
截至目前,许昌市胖东来商贸集团有限公司在魏都区共设立门店8家,全年实现销售额近170亿元。
知识产权案件的高效调解,极大降低了企业维权的时间和成本,进一步减轻了涉诉企业的诉累。依法加强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是魏都区法院护航企业健康发展的重要举措。
“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是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一环,也是稳定社会预期、激发创新创业活力的根本所在。”徐晓勇说。
自2022年5月1日起,魏都区法院管辖许昌市辖区范围内一审知识产权民事案件。院党组决定成立知识产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组建知识产权审判团队,对涉及知识产权的案件实施动态管理,建立管理台账,严格控制审理期限,确保审理节点的准确性,对即将到期的案件进行动态提醒,并逐案进行督促;对于疑难复杂的案件,采取集中研讨的方式,逐案深入分析,根据案件具体情况采取相应措施,寻找最佳的解纷路径。同时,通过以案说法的方式,积极营造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的良好氛围。
近两年来,魏都区法院审结的709件涉及知识产权的案件,均实现案结事了,为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编辑:刘一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