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万静
近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首个市场监管行业标准——《自然人网店管理规范》(以下简称《管理规范》),推动构建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者对自然人网店“统一入驻标准、统一运营规则、统一退出机制、统一数据报送标准”的“四个统一”管理框架,提高网络交易监管科学化、规范化水平。
自然人网店是指在网络交易平台上销售自产农副产品、家庭手工业产品或从事便民劳务、零星小额交易等类型经营活动的依法免予登记的自然人主体,在稳增长、促消费、保就业、惠民生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但是,由于自然人网店依法免予登记,各平台对自然人网店入驻平台、信息公示、运营检查、权利救济、退出平台等管理标准不统一,发生问题后往往找不到人,查不到事,难以有效追责,自然人网店成为假冒伪劣、虚假宣传、消费侵权、网售违禁品等问题的重灾区。
对此,《管理规范》明确了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者对自然人网店平台入驻、运营、退出和数据报送等方面的要求。
统一入驻标准。在入驻环节,按照最小必要原则,明确自然人网店入驻平台时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者采集信息的范围,便利自然人网店市场准入;
统一运营规则。在运营环节,明确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者对自然人网店运营检查、网店展示、信息公示、消费者投诉、合规管理、权利救济等方面的管理要求,督促自然人网店依法依规经营;
统一退出机制。在退出环节,细化落实法定信息公示要求,强调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统一数据报送标准。明确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者对自然人网店的信息记录保存要求,以及向市场监管部门报送数据的要求,为网络交易智慧监管奠定数据基础。
编辑:康婧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