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马艳 通讯员 刘莹
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依法治区办出台推动广西面向东盟涉外法律服务业创新发展行动三年方案,细化16条任务、4项保障措施,积极培育促进广西法律服务机构发展“沃土”,推动广西法律服务业“走出去”,整合律师、仲裁、公证、商事调解等涉外法律服务资源,不断提升涉外法律服务质效,有力服务保障“一区两地一园一通道”建设。
行动方案要求,自治区党委依法治区办作为牵头单位,统筹广西面向东盟涉外法律服务业创新发展各项工作,加强推进涉外法律服务业创新发展的组织保障,建立扶持涉外法律服务业创新发展的经费保障制度,强化对涉外法律服务行业的监督管理,加大涉外法律服务工作宣传力度,为广西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营造良好氛围。
目前,自治区党委依法治区办正在组织14个设区市依法治市办、区直24家单位就贯彻落实行动方案研究提出具体工作举措,明确完成时限和责任人,确保形成工作闭环。
编辑:刘紫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