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王春 通讯员 王欣悦
6月1日,第七届“之江立法论坛”在杭州召开。本次论坛由浙江立法研究院(浙江大学立法研究院,以下简称“立法研究院”)主办,浙江省法制研究所、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浙江省法学会宪法和地方立法学研究会协办,以“高质量立法的理论体系与标准构建”为主题。

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委员、中国法学会副会长、立法学研究会会长许安标,浙江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赵光君,浙江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力伟,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法学院特聘教授、中国法学会学术委员会副主任、中国法学会法理学会会长李林,浙江大学副校长黄先海等领导出席了本次会议。论坛汇聚了立法相关的学界代表、实务界人士与业界精英,一同为完善我国高质量立法理论体系、构建我国高质量立法标准贡献自己的真知灼见。论坛开幕式由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院长、立法研究院副理事长胡铭主持。

在致辞环节,许安标强调了高质量立法对于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重要性,介绍了党的十八大以来推进高质量立法的系列举措和成效,并阐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经两次修改,地方立法主体大幅增加,立法权限范围拓展,提升地方立法质量问题更为突出,充分肯定了立法研究院在探索高质量地方立法理论体系和评价标准方面的积极作为,希望本次会议通过研讨,为探索高质量地方立法评价体系,推进良法善治贡献来自理论界的智慧。
赵光君从树立高质量立法理念、健全高质量立法机制、形成高质量立法成果三方面阐述了浙江在探索推进高质量立法方面的实践,指出在进入新时代新征程面临新挑战的背景下,围绕高质量立法的指标体系展开研究具有重要意义,希望与会嘉宾能够通过交流研讨启迪智慧、凝聚共识。
黄先海从高质量立法对于保障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开放的重要作用出发,基于学理界定了高质量立法的内涵以及实现高质量立法的条件,表示高质量立法离不开多学科的支持,而浙江大学拥有全门类学科的综合优势,未来将以法治中国建设的使命和远景为引领,整合学科力量,科学构建高质量立法的理论体系和评估标准,为国家和地方推进高质量立法作出更多贡献。
许安标和李林围绕“良法的内涵”发表主旨演讲,浙江省人大法制委主任委员周招社担任此环节主持人。
许安标以《用科学的立法质量评价体系,助推高质量立法》为题发表演讲。他认为,立法质量评价要把对立法的要求转化为标准化、规范化、客观化的指标体系,并从政治性、合法性、合理性、规范性、程序性、技术性、实践性七大维度对地方立法质量的内涵进行了刻画,指出既要用好数据分析手段,又要防止量化评估可能带来的扭曲。李林以《多维度把握良法概念的深刻内涵》为题发表演讲。他同样强调,应当从七个维度来把握良法与高质量立法之间的关系:理论认知、价值评价、政治评价、法治精神和法治原则、立法技术和法律体系、法律贯彻实施、负面清单。他旁征博引,对每个维度的核心问题展开简明扼要的分析阐释,不仅为理解良法的内涵提供了多维视野,也为高质量立法实践指明了方向。
来自理论界和实践界的五位专家、学者围绕“何为良法”这一核心命题展开了圆桌讨论,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特聘教授、立法学科负责人葛洪义担任此环节的主持人。上海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副主席沈国明建议,应当在总结40多年来法律法规所发挥作用的基础上建立和设置立法质量评价标准,标准不能太繁琐,可以吸取后实证主义的理念,注意评价标准的可操作性以及评价结果的用处,确保质量评价结果既符合实际又具有普遍的可接受度。
浙江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法工委主任任亦秋谈论了三个层次的问题:一是对高质量立法问题的认知,二是立法实践中的创新探索,三是实现高质量立法的路径,并提出回答上述问题的关键在于以立法项目选择为前提,以立法程序和工作机制为保障,以人的因素尤其立法人才队伍建设为保障。厦门大学法学院院长宋方青指出,法治当为良法之治,她从2023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的修订入手,提出第五十五条规定应当成为评价何谓良法的基本依据,她结合研究进一步提出,价值标准、合法性标准、科学性标准、融贯性标准以及技术性标准当为良法的最基本的要求和实现指向,是使所立法之法成为良法、实现立法真善美的关键所在。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公法研究中心主任余凌云主张,立法要以问题为导向、以实践作为检验立法质量的核心标准,并结合自己参与的自动驾驶地方立法项目,阐释了推进高质量立法遇到的困难。山东大学特聘教授刘松山表示,“良法”是善治之前提,不过应当注意这一概念在西方法学理论中产生的背景,不宜将其简单与“恶法”牵连起来;提高立法质量的关键在于立法的过程质量,而非简单用立法的结果来评判立法质量的高低。
立法研究院执行院长范良聪代表立法研究院,正式公开发布了立法研究院团队前期研发的高质量地方立法评价指标体系,以“何谓良法”“地方立法的特殊性”和“何谓高质量”为基础,介绍了指标体系设计的背景、依据和基本考虑,说明了政治性、合法性、科学性、民主性、规范性、可操作性、地方特色性与实效性8个维度、25个二级指标、50个三级指标的基本架构。
下午议程中,与会各位专家、学者分别在三个分论坛中围绕高质量立法的不同纬度展开主题研讨。分论坛一以“高质量立法的合法性与规范性”为主题,由福建省人大法制委副主任委员、福建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李明蓉,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教授李学尧主持。发言嘉宾有浙江省政府特约研究员、浙江省人大法制委原主任委员丁祖年,江苏省人大法制委原主任委员王腊生,东南大学法学院教授杨登峰,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教授胡弘弘,中国海洋大学副教授丁轶。对话嘉宾有宁波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肖子策,金华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金余根,上海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彭峰,宁波大学法学院教授郑曙光,安徽大学法学院教授孙洪坤。与会专家认真探讨了“合法性”与“规范性”在整个评价指标体系中所具有的特殊地位,并进一步讨论了避免同质化立法、进行创新性立法等议题。
分论坛二以“高质量立法的合理性与实效性”为主题,由江苏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赵建阳、浙江省社会科学院副院长唐明良主持。发言嘉宾有四川省人大法制委原主任委员、常委会法工委原主任田万国,立法研究院副院长郑磊,中山大学法学院《地方立法研究》编辑吕万,浙大城市学院法学院研究员黄镇,浙江工业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粟丹。对话嘉宾有上海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立法三处副处长林圻,江苏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经济法处处长夏锴煜,吉林大学法学院教授彭贵才,宁波大学法学院教授、宁波立法研究院执行副院长谢小瑶,温州大学法学院讲师郭秉贵。与会专家从合理性与实效性的内涵与外延切入,围绕“立法服务大局、坚持问题导向、细化法规落地、结合中国实际、注重公众参与、智慧立法探索”等几方面问题展开了集中阐述。
分论坛三以“高质量立法的可操作性与创新性”为主题,由安徽省人大法制委主任委员、常委会法工委主任吴斌,立法研究院常务副院长余军主持。发言嘉宾有上海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原主任丁伟,浙江省司法厅党委委员、副厅长王钢,宁波大学法学院教授何跃军,扬州大学法学院教授陈玉山,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副教授张帆。对话嘉宾有宁波市人大工作理论研究会秘书长、法工委原主任陈德良,温州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叶建平,衢州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法工委主任周盛源,浙江省社会科学院智库建设和舆情研究中心主任、研究员周盛,南昌大学法学院教授、江西地方立法研究中心负责人邓建中。与会专家从立法站位、目的、选题等方面切入,站在立法者视角进行了反思,进而结合立法的科学性与民主性探讨了立法的“创新性”路径。
闭幕式由立法研究院院长郑春燕主持,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教授李学尧、浙江省社会科学院副院长唐明良以及立法研究院常务副院长余军逐一对三个分论坛嘉宾的精彩分享展开系统的总结介绍。郑春燕代表立法研究院对与会领导和专家的积极参与、贡献智慧表达了感谢,并简要向到场嘉宾汇报了立法研究院多年以来取得的工作成果以及未来的工作计划和思路,真诚向立法理论和实践界发出了交流合作的邀请,第七届“之江立法论坛”圆满闭幕。
编辑:霍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