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菏泽牡丹法庭做好“花样文章”助力产业发展

2024-05-26 08:49:05 来源:法治日报-法治网 -标准+

□ 本报记者 姜东良 梁平妮

□ 本报通讯员 蒋伟

以牡丹花为媒,做好“花样文章”。山东省菏泽市牡丹产业的高质量发展,让牡丹从“富贵之花”变成当地的“产业之花”“富民之花”。

产业发展离不开法治护航。作为以牡丹命名的人民法庭,近年来,菏泽市牡丹区人民法院牡丹人民法庭立足牡丹特色资源优势,坚持能动履职,全力护航牡丹产业健康发展,为服务乡村振兴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田间地头定分止争

“程法官,我们愿意和解,感谢您和法庭同志们来到花田为我们处理土地矛盾纠纷。”说出这番话的,是因种植土地相邻权而产生纠纷的两位花农。近日,牡丹法庭庭长程民前往田间地头,现场审理这起纠纷。在两个多小时里,程民为双方释法析理,耐心引导双方换位思考、互谅互让,最终成功促使双方达成和解。

“庭”如其名,化解涉牡丹矛盾纠纷,司法助力牡丹产业高质量发展,是牡丹法庭设立以来肩负的重要职责。近年来,随着牡丹产业规模的不断扩大,花农和辖区企业遇到的法律纠纷也逐渐变多,牡丹法庭干警深入辖区牡丹花田和牡丹产业基地调研、庭审已经成为工作常态。

“我们既要当好‘法律指导员’,强化法律精准帮扶;又要当好‘调解辅导员’,及时化解矛盾纠纷;还要当好‘普法宣传员’,培养企业法治思维。”程民说。

为推动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多元化解,牡丹法庭在牡丹办事处矛调中心设立司法便民工作室、调解室、微型审判室,构建“村—所—镇—庭”为一体的联动调解体系,组建涵盖镇街村干部、网格员、牡丹产业协会领头人、司法调解员为成员的特邀调解小分队,联动化解涉牡丹产业的土地流转、农民务工、产品买卖等纠纷260余件。

移动的是法庭的脚步,不变的是司法为民的初心。按照“产业发展推进到哪里,法庭工作就跟进到哪里”的思路。如今,牡丹法庭实行“就地收案—就地调解—巡回审判”的工作流程,矛盾纠纷就地化解率80%,让矛盾真正消除在萌芽状态。

法企共建促进发展

近日,一场在牡丹花培育大棚中开讲的普法直播吸引了大批网友的关注。主持人、法官和牡丹产业管理者围绕提升牡丹产业司法保护,化解产业法律纠纷等话题畅所欲言。法官精准细致的法律讲解加之绝美的牡丹场景,让本次普法直播耳目一新。

利用直播方式与企业互动交流,是牡丹法庭创新法企对接机制的有益探索。

企业有所呼,法官必有应。牡丹法庭辖区内有各类牡丹产业公司120余家,衍生出全产业链多种特色产业。法庭做好与各类企业的沟通联络工作,通过“送法进企业”、法企共建、定期座谈等方式,为企业精准把脉,画好法企“同心圆”。围绕牡丹、芍药等特色产业发展,在尧舜牡丹园设立“菏”法护企工作站,在中国牡丹园设立“诉讼服务站”,派驻法官工作室,拓展司法服务领域,全面满足牡丹产业发展司法需求。

为主动融入牡丹特色产业大格局,法庭还重点围绕企业用工管理、产品销售、网络电商、经营管理和知识产权保护等问题,开展法治体检、专题普法56场,引导企业规避法律风险。主动延伸司法职能,梳理辖区产业涉诉案件,提出司法建议8份,着力破解合同履行、商标注册、侵权赔偿等涉牡丹产业法律服务难题,帮助企业提升依法经营水平。

司法为民更有力量

近日,牡丹法庭法官以巡回审判方式前往当事人的居住地,审理了两起民事纠纷案件,不仅减轻了当事人往返法庭诉累,同时近距离为附近群众开展了一次“普法课堂”,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

“以典型案例的诠释,让群众知晓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增强群众的法律意识,最终能够做到以此为‘镜’,真正把矛盾消灭在萌芽、化解在源头。”程民说。

努力在最大范围内方便群众诉讼、化解群众矛盾、保护群众权益,是支撑牡丹法庭始终全力以赴的司法信念。近年来,牡丹法庭坚持“要把群众的难事当成家事来办”,紧紧把握“便民”这一核心关键词,坚持“小案事不小,小案不小办”工作理念,不断回应群众的司法新需求,让司法为民更有力量、更见“枫”景、更显底色。

“人民法庭作为司法服务基层治理的主阵地、最前沿,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做深做实诉源治理,为服务乡村振兴和基层社会治理提供有力司法保障。”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孙淑芳说。

编辑:徐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