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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法院:知识产权商业维权案件居高不下 部分侵权人法律意识淡薄经营不规范

2024-05-08 20:43:12 来源:法治日报-法治网 -标准+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潘从武  

记者5月8日下午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的全区法院2023年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状况专题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去年,新疆全区法院新收各类知识产权案件1468件,其中,民事案件1434件,较2022年同比上升75%;审结1191件,同比上升47%;同一原告起诉3个及以上不同被告的各类商业维权案件占近70%。据介绍,部分侵权人因法律意识淡薄,经营不规范而被权利人诉至法院索赔,是知识产权商业维权案件居高不下的原因之一。

据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周志豪介绍,近年来,新疆全区法院商业维权尤其是批量维权案件呈逐年增长的趋势,在知识产权案件中的占比也较大。商业维权案件居高不下的原因主要有:侵权人法律意识淡薄,经营不规范;对于权利人来说,商业维权案件中的取证更为便捷、高效,且获赔率高。比如说,在商标商业维权诉讼案件中,权利人大多会选择底层零售商作为被告,起诉前权利人一般会通过公证机关对其在被告处购买侵权产品的全过程进行公证,作为起诉证据。权利人可以一次完成对多个被告的公证取证,大大降低了维权成本。诉讼过程中,因为被诉的零售商法律意识淡薄,且大都存在经营不规范行为,往往无法提供其所售产品合法来源的证据,不能免除赔偿责任。因此,权利人基于商业维权获得赔偿概率更高;受权利人委托的代理机构存在一定的逐利性。

周志豪说,针对此类案件,法院强调严格保护的同时,还要谨防权利滥用。首先,树立能动司法理念。通过法院审判系统,主动筛查原告是否存在起诉多个被告情况,并统计相关案件信息,根据原告起诉商业维权总体案件数量、被告是否存在多次被诉等情况,在考虑被告侵权行为影响范围、过错程度等因素情况下,综合认定赔偿数额。在严格保护权利人合法权益,严惩恶意、重复侵权的同时,也依法降低众多被诉小商户侵权的赔偿支持额度。既要让侵权人付出侵权代价,也要避免损害赔偿叠加导致权利人多重获利,引导权利人积极向侵权源头的制造商及生产商主张权利,合法、合理进行维权。其次,加强与行业协会、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加大案件的行政调解力度,合力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促进标本兼治。最后,加强法治宣传。通过送法进企业活动,积极引导企业加强源头把控,教育引导个体工商户增强法律意识,规范经营行为,如规范进货渠道,建立健全进销货台账制度等。

编辑:王晨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