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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高院召开审判委员会全体会议专题研究积案清理工作

2024-04-24 15:30:01 来源:法治日报-法治网 -标准+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韩宇

近日,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审判委员会全体会议,深入落实最高法院关于积案清理工作部署,专题听取并研究全省法院积案清理工作。辽宁省高院党组书记、院长郑青主持会议并讲话,强调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持续做好积案清理工作,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更高需求。

“省高院民事部类审判职能优化调整,要注重内部衔接配合,加快案件进度。要落实‘一案一策’,将疑难复杂案件尽快提交专业法官会议研究,充分发挥专业法官会议作用,研究疑难复杂案件,实质化解矛盾纠纷,指导、督导好条线清积工作。”

“刑事部类要加强外部协作,盯紧关联案件办结时间,进一步提高案件流转效率。”

“行政审判要完善预警机制,防止边清边积,要在实质化解上下功夫,力促案结事了政通人和。”

“将积案清理工作与交叉执行工作、化解涉执信访、终本清仓等工作有机结合,统筹推进。”

“全省三级法院领导干部要勇挑重担,靠前督导、调度辖区清积工作,坚决整治工作作风拖沓等问题。”

会上,辽宁省高院院领导分别汇报分管部门及条线积案清理工作,针对问题不回避、不遮掩,实事求是说明清理进度、问题症结、推进举措,对重点案件进行逐案调度,并作表态发言。

会议指出,2023年最高法院开展积案专项清理活动以来,全省法院不断加大工作力度,积案数量持续下降,司法公信力和群众满意度不断提升。要深入践行“公正与效率”主题,把积案清理作为忠诚履职尽责的重要举措,作为服务保障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及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作为落实省委政法委涉企业、涉信访、涉超期案件专项监督要求的重要举措,坚持分类施策,“专精实”推进清理工作,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会议强调,要抓住重点,严格落实“四定”管理,逐案制定“四定”方案:定责任主体、定结案时间、定清理方案、定督办领导,加强指导、协调和调度。要突破难点,深入分析未结原因,找出未结症结,拿出具体清积举措,建立长效清理机制。坚持“一案一策”,逐案推动“骨头案”清理。充分发挥阅核、专业法官会议和审委会职能作用,确保案件质量、统一裁判尺度。要综合治理,严格审限管理,加强智能化流程监管。持续深化繁简分流和专业化审判工作机制,依法提升简易程序适用率和刑事认罪认罚适用率,简案快办、繁案精审。

辽宁省高院审委会委员发言,部门负责人列席会议。

编辑:乔小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