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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江南水乡画”更显丰富多彩 江苏常州立法守护“黄石半墙”

2024-04-23 09:59:34 来源:法治日报-法治网 -标准+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蒲晓磊

在我国文化中,无论是文人的笔下还是画家的画中,对于江南的描述与刻画,都会呈现出“小桥流水人家”“烟雨粉墙黛瓦”的场景,这似乎已经成了江南水乡民居的基本规律和基本色调。

而在江苏省常州市焦溪古镇,却并非全然如此。在这里,人们在江南水乡粉墙黛瓦的基础上加入了黄石元素,形成了独特的建筑风格——黄石半墙。

4月21日,《法治日报》记者跟随中宣部“文化中国行”主题宣传采访团在焦溪古镇采访时看到,这里绝大多数的民居都用了大块的黄石垒砌,黄石砌得低者占墙体的一半,高者则可以直至檐下。在黄石上部,则用砖砌,施以粉墙,顶部黛瓦。

“从高处俯瞰,依然是江南水乡的粉墙黛瓦。在街上漫步,却犹如置身于黄石林中。”常州历史文化名城专家组组长、地方史专家邵志强说,这种感觉十分奇妙。

邵志强介绍说,焦溪古镇之所以采用“黄石半墙”的建筑形式,原因在于这里地形低洼,易受暴雨涝渍之害,相比于砖墙,黄石墙在防水、防洪方面的功能要更好,同时还有冬暖夏凉、防潮隔音、坚固防盗等特点。

众多“黄石半墙”的房屋建筑,形成焦溪古镇一道独特风格的亮丽风景线。在江南水乡古镇群中,这样的建筑形式独树一帜,却也是江南水乡民居多样性、丰富性的生动写照。

“江南水乡古镇不应只是‘粉墙黛瓦’的素描画,还应当融入‘黄石半墙’这样的独特色彩。如此江南,才更显丰富多彩。”邵志强说。

2018年,常州市委市政府决定将焦溪古镇作为常州区域的代表参与江南水乡古镇联合申遗。2019年12月,天宁区委区政府启动“焦溪古镇保护利用项目”,计划总投入30亿元,按照“保护优先,适度利用”的原则,对9.57公顷遗产区按照申遗价值标准进行精细规划和设计,通过保护修缮、风貌提升、业态活化、基础设施改造等措施,确保古镇的完整性和原真性,还原江南水乡古镇历史风貌,满足申遗要求。

与保护修缮同步进行的,是建章立制工作。几乎就在同一时间,常州市人大常委会对焦溪古镇进行专门立法。

2020年12月17日,常州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常州市焦溪古镇保护条例》。法规自2021年5月1日开始施行。据了解,这是常州市出台的首部古镇保护条例,为焦溪古镇历史文化的保护和传承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对常州市古镇文化遗产保护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

“如果放任居民自行保护和修复,很有可能会破坏原有风貌,这种保护实则是在破坏。有了相关法规和配套制度,就能对修缮行为进行严格规范,把古镇保护修缮纳入法治化轨道。”焦溪古镇保护发展中心副主任汪春义说。

在维护修缮方面,《常州市焦溪古镇保护条例》对修缮、装饰等活动作出了全面规定。建立相关标准,要求古镇保护机构对修缮、装饰和设置招牌、广告设施、霓虹灯,安装空调、太阳能设备、遮雨棚等编制导则,对相关单位和个人的修缮、设置等活动进行引导规范;明确修缮要求,要求修缮历史建筑、传统风貌建筑等应当采用原工艺、原材料,延续传统风貌;明确程序规范,规定对建(构)筑物进行修缮、装饰活动的,应当提前书面告知古镇保护机构,需要办理审批手续的应当依法办理。

近年来,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与管理,传承优秀历史文化遗产,常州市已先后制定了《常州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等多部法规。

在法治轨道上,常州正在对焦溪古镇周边区域进行高标规划,分步实施,通过基础设施配套、环境改造提升、适度利用等措施,在确保与遗产区风貌一致的基础上,做优山水人文环境,推进文旅融合,拓展文创产业,推动打造出一个文化深厚,环境优美,产业先进、安居乐业的江南水乡古镇。

编辑:霍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