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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自贸试验区九年累计实施615项制度创新措施

2024-04-20 15:21:36 来源:法治日报-法治网 -标准+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张驰 范瑞恒

4月19日,记者从天津市人民政府召开的“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 深入实施自贸试验区提升行动”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天津自贸试验区挂牌九周年来,紧紧抓住制度创新这一核心任务,以先行先试为使命,累计实施615项制度创新措施,其中有42项引领性、标志性创新成果在全国复制推广,一系列创新成果为天津市高质量发展打造新引擎、积蓄新力量。

目前,天津自贸试验区实有各类经营主体8.8万户,年均实际利用外资超过20亿美元,年均进出口额在2000亿元人民币以上,以全市1%的土地面积,贡献了30%的外贸进出口额和40%的实际利用外资额。

据介绍,天津自贸试验区挂牌九周年来在扩大制度型开放取得新突破。作为5个试点区域之一,为贯彻落实《关于在有条件的自由贸易试验区和自由贸易港试点对接国际高标准推进制度型开放的若干措施》,天津自贸试验区主动对接《全面与进步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CPTPP)、《数字经济伙伴关系协定》(DEPA),为国家加入高标准经贸协定提供实践支撑。编制实施全国自贸试验区首个落实《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行动方案,设立RCEP综合服务中心,全面提高享惠水平。2023年,天津市企业在RCEP项下享受关税优惠商品的进出口货值超120亿元,同比增长79%。围绕争创“制度型”开放新优势开展专题调研,起草形成调研报告,提出8个方面、56条创新建议举措,初步形成对接CPTPP事项清单。

服务国家战略中取得新成效。优化京津冀自贸试验区协同机制,聚焦贸易投资自由化便利化、港口资源联动、金融创新协作、产业融合互促、资源便捷流动等方面,打造协同创新“一张清单”、产业协作“一条长链”、开放发展“一体化平台”、互联互通“一套机制”。推进政务服务跨省通办机制化,联合推出第五批京津冀自贸试验区政务服务“同事同标”事项24项,事项累计达到203项,包括行政许可、行政征收、行政确认等5种事项类型,在三地自贸区内实现“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进一步促进生产要素在京津冀自由流动。

赋能产业发展取得新成果。融资租赁规模超2.1万亿元,占全国1/4,获批绿色租赁服务流程试行区,在全国率先建立融资租赁绿色评价机制,落地全国首单标准化绿色融资租赁业务;建立了飞机船舶离岸经营性租赁业务“企业白名单”机制,探索建立多层次的租赁资产交易服务体系,船舶、海工平台租赁规模位居全国第一。商业保理企业资产总额近3000亿元,占全国30%,连续第九次举办“中国商业保理行业峰会”,与商业保理专委会合作推出7项行业团体标准,发布行业创新案例数量居全国首位;数字货运产业加速聚集,全国首创共享经济平台企业综合服务系统,累计获批网络货运资质企业88家,2023年,规上网络货运企业营收639亿元,增长33.5%,网络货运规模占全国15%;率先开展综保区外保税维修再制造,推动航空“保税维修+保税租赁”创新,2023年带动进出口115.2亿元等。

营商环境建设取得新进展。便利化程度不断提高,创新船舶不停航办证等举措,率先实施“最简告知承诺制”,在50个行业实行“一企一证”综合改革,198个涉企经营事项纳入“证照分离”改革,112个事项实现“一件事一次办”,建立外商投资全流程帮办服务机制,营商环境在国家级新区中排名第二;法治化水平逐步增强,推动《天津基因和细胞产业促进条例》通过实施,设立全国首个基层法院国际商事审判庭和融资租赁等六大专业法庭,首创“信用+应用”资产担保方式等。

下一步,天津自贸试验区将继续在发挥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牵引作用中展现新作为,在推动实施自贸试验区战略提升行动中探索新突破,在以制度型开放为引领促进高水平对外开放中开辟新思路,在联通国内国际双循环的重要战略支点中打造新支撑。

编辑:徐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