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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法院向海南移交91件玳瑁和砗磲制品

2024-04-09 16:18:11 来源:法治日报-法治网 -标准+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张雪泓

近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北京市平谷区人民法院将一起环资案中没收的野生海洋动物制品移交中国(海南)南海博物馆。据悉,这些野生海洋动物制品共计91件,均为玳瑁和砗磲制品。

图为移交仪式现场。

据了解,这起环资案件的被告人于2014到2021年间,在海南省琼海市潭门镇市场非法收购玳瑁标本、砗磲制品及印章料等当地出产的野生动物制品。2022年7月,其被公安机关查获。经鉴定,上述野生动物均系国家一级、二级保护水生野生动物。平谷法院依法审理该案并作出判决,对在案扣押的玳瑁标本、砗磲制品及印章料予以没收。91件野生海洋制品包括玳瑁标本(黄色斑纹状、黑色斑纹状)2只,金鱼形砗磲雕刻制品1件,象形砗磲雕刻制品2件,砗磲制品章料81件,砗磲雕刻制品3件,砗磲未雕刻制品2件。

图为部分移交野生海洋动物制品。

据悉,2017年,海南省人民政府发布禁令,全面禁止海南岛出售、购买砗磲及其制品。位于琼海潭门千年渔港旁的国家一级博物馆南海博物馆,自2020年起开始接收公安、边防、海关、海警、法院、工商管理等部门依法没收、移交的藏品。

图为部分移交野生海洋动物制品。

据介绍,该案没收的砗磲,是海洋中最大的双壳贝类,称为“贝王”,被列为国家一级保护海洋生物;没收的玳瑁俗称“十三鳞”,又叫长寿龟,现为国家一级保护动物。两者制品均为违禁品。根据我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以及罚没财物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依法没收的野生动植物及其制品,应交由野生动植物保护主管部门、海洋执法部门或者有关保护区域管理机构按规定处置,或者经有关主管部门同意,交由相关科研机构用于科学研究。

移交仪式上,平谷法院与南海博物馆约定,博物馆在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批准下,对移交的野生海洋动物制品用于收藏科研等合法用途。双方就畅通移交罚没野生海洋动物制品渠道达成一致,约定在职权范围内就生物多样性保护、海洋资源保护等方面加强协作,共同为海洋生物保护贡献力量。

编辑:乔小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