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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仲裁委员会办公室荣获“全国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先进集体”称号

2024-04-02 09:05:02 来源:法治日报-法治网 -标准+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罗莎莎 

3月27日上午,在司法部机关召开的全国法律援助和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表彰大会暨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推进会上,南京仲裁委员会办公室获评“全国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先进集体”,是全省唯一一家获此殊荣的仲裁机构,并作为全国唯一一家仲裁行业代表接受现场颁奖。南京仲裁委员会专职副主任兼秘书长、南京仲裁办党组书记、主任顾燕宁到会领奖。

五年来,南京仲裁委员会累计受理案件数17543件,争议金额253亿,其中涉外案件357件,争议金额23.7亿;办结案件16839件,线下案件调解及和解率超50%以上,多项业务数据连年居全省首位。2022年知识产权、涉外案件受理数分居全国第一位、第七位,居全国仲裁机构第一方阵。案件质效得到了社会各界普遍认可,仲裁裁决无一件被法院撤销,不予执行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全办工作人员在全国、省级法学交流活动中获得奖项论文10余篇,获得二等奖及以上的超半数。司法部首批发布的3篇仲裁指导案例中南仲案例入选1篇,另有2篇案例入选司法行政(法律服务)案例库。形成“仲裁法律制度宣传服务月”“仲裁大家谈”“企业家进南仲”“南仲青年说”等系列仲裁宣传品牌,以仲裁员专业小组沙龙活动为载体,多角度、全方位开展多项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宣传、培训活动,举办公司法、知识产权、建设工程、国际商事仲裁等专题讲座、沙龙活动、大型论坛超百场。

五年来,南京仲裁委员会在省司法厅指导下,在市委市政府坚强领导下,在南仲人不懈努力下,在社会各界大力支持下,已初步建成国际化区域性仲裁中心,为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营商环境发挥仲裁积极作用。期间,南京仲裁委员会重点在优化营商环境、提质增效、诉源治理、服务企业、涉外仲裁服务等方面实现多个“首次”:

一、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联合印发《关于完善仲裁制度提高仲裁公信力的实施细则》,是南京仲裁委员会成立以来首次由市两办联合发文支持南京仲裁事业发展。

二、经省司法厅、南京市人民政府同意,增挂全省唯一国际商事仲裁法律服务平台——江苏(南京)国际商事仲裁中心,设立了省内首家中国(江苏)自贸区仲裁院,配套出台自贸区规则。

三、首次在全市重点领域园区,设立仲裁联络点,主动靠前,提供家门口式服务,加大企业服务保障力度,护航企业高质量发展。

四、首次在区法院设立诉仲调解仲裁联系点,委派仲裁员入驻法院诉讼中心,对诉前纠纷进行调解,在诉源治理中充分发挥仲裁作用。

五、首次上线网上立案、远程庭审、云上办案等系统,加强智慧仲裁建设,进一步方便境内外当事人和仲裁员异地参与仲裁。

六、首次上线个案评分系统,通过对仲裁员庭前阅卷、庭审把控、文书质量、勤勉履职等环节进行综合评分,其结果作为仲裁员考核、指定、续聘的重要依据。进一步完善和创新仲裁员的指定流程,使仲裁员的指定更加科学、规范和透明,减少人为干预。

编辑:王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