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牵好文明“绳” 养犬不掉“链”

2024-03-31 08:03:15 来源:法治日报-法治网 -标准+

□ 本报记者 周宵鹏

□ 本报见习记者 李雯

随着城市化推进和生活质量提升,饲养宠物越来越成为许多人士的选择。犬只为人们日常生活增添了乐趣,一定程度上也承担了精神陪伴的角色。据统计,2022年中国城镇犬只数量为5119万只。

文明养犬不仅体现一个公民的良好素质,也展示了一个社会、一座城市的文明程度。但由于部分犬只饲养人和管理人的不文明、不规范行为,给他人造成了很多困扰,甚至人身伤害,社会问题也日益突出,文明养犬的呼吁不绝于耳。

增强安全意识切勿盲目自信

近年来,烈性犬伤人事件屡屡发生。“两岁女童遭烈犬撕咬住进ICU”“六旬夫妇遭5条恶犬围攻1死1伤”“8岁狂犬病患儿身亡”“女子被狗疯咬毁容”“男子被狗追咬跳江”……

多数“狗咬人”事件背后,狗主人并非恶意纵狗伤人,而是安全意识这根“弦”绷得不够紧。在很多犬主人口中,“我家狗狗很乖,不咬人”成了回应“遛狗不牵绳”的惯用说辞。还有的犬主人过于盲目自信,认为即使预见可能有“意外”状况,狗也会听从自己的指令,不会有事。

2021年5月,新修订的动物防疫法第三十条规定,携带犬只出户的,应当按照规定佩戴犬牌并采取系犬绳等措施,防止犬只伤人、疫病传播。另外,各地也有涉及养犬管理的明文规定,例如,依据《邯郸市养犬管理条例》,携犬只外出时必须由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用不超过1.8米长的犬绳或犬链牵领约束,并携带犬只登记证。

近日,针对辖区内犬类管理工作情况,河北省邯郸市复兴区人民检察院在走访、询问相关情况后,依职权向邯郸市公安局复兴区分局提出社会治理检察建议,建议辖区公安机关严格履职,加强养犬管理,强化对烈性犬、大型犬、准养犬目录的宣传展示,及时向群众普及相关规定,倡导文明养犬,做好犬只安置等。

办案中,检察官了解到《邯郸市养犬管理条例》正在征求修改意见,遂提出加强对公安机关犬类管理人员的监督管理、对犬只的容留及处理予以明确等内容进行立法修改的建议,并通过该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向邯郸市人大常委会提交了立法修改建议。

目前,两份检察建议均收到回复和采纳,收到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截至目前,辖区公安分局犬类管理警察大队巡查了辖区72个社区及学校、市场周边等场所,发现不文明养犬行为530余人次,行政处罚养犬人1人;抓捕流浪犬、无主犬29只,违规犬11只。”复兴区检察院办案工作人员向《法治日报》记者介绍。

明晰法律责任避免承担后果

有人说,养狗是自己家的事,别人管不着。这显然不对。

权利和义务总是对应的,如果说养犬是个人选择或权利,那么文明养犬就是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养犬要遵守规则,不能想怎么养就怎么养、想养什么就养什么,这关乎公共安全。

养烈性犬、攻击性犬,容易对他人的生命安全造成威胁,很多城市发布了“禁养名录”。《唐山市养犬管理条例》明确规定,居民禁养的烈性犬有藏獒犬、狼青犬、德国牧羊犬、秋田犬、中国细犬等31个品种。另外,体高超过71厘米的纯种犬只和体高超过41厘米的非纯种犬只属于大型犬,也在禁养之列。

避免“烈犬伤人”,最有力的武器还是法律。烈犬伤人,犬主人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七条规定,禁止饲养的烈性犬等危险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如果烈犬攻击人造成严重后果,犬主人还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有律师分析认为,若受害者伤情达到了重伤或重伤以上的条件,那么犬主人就涉嫌过失致人重伤罪或过失致人死亡罪。按照刑法规定,最高将会被判处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饲养动物损害责任典型案例。其中提到,未按照规定饲养、管束犬只,犬主要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包括以金钱赔偿为主要形态的民事责任,没收犬只等行政责任等。此外,犬只致人损害,不仅限于犬只撕咬、抓挠等与人的身体直接接触的情形。犬只靠近他人吠叫、闻嗅或者追逐他人等行为,在特定情况下也可能引起他人恐慌进而产生身体损害的后果。

文明养犬宣传遍及千家万户

“大娘,咱们在小区遛狗要拴绳子,这是文明养犬的倡议书和宣传彩页,您了解下。”在小区活动广场,工作人员正向居民发放文明养犬宣传单。

前段时间,石家庄市文明办联合石家庄市公安局等部门走进新华区联强小区共同开展“十大文明行动”文明养犬主题宣传活动,并进行指导犬证在线办理、文明养犬知识普及、犬行为纠正、宠物义诊等文明养犬宣传志愿服务,进一步规范居民文明养犬行为准则,提升市民文明素质。

“要动员广大市民大力倡导健康养犬、文明养犬、依法养犬的意识,规范养犬秩序,共同营造整洁有序、安全和谐的市容环境,让文明之风荡漾燕赵大地。”新华区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侯亚东发出倡议。

记者了解到,2022年6月,新修订的《石家庄市养犬管理条例》实施,对饲养大型犬、烈性犬的罚款较之前提高了一倍,修改为罚款1000元至2000元,并没收犬只,再加上吊销、罚没等处罚。

“我之前在家养着三条大型犬,《石家庄市养犬管理条例》修订实施后,我知道重点管理区不允许饲养大型犬,就把狗狗送到了农村。”在石家庄市桥西区平安北区,看到不文明养犬整治行动队发放文明养犬倡议书时,一位养犬30多年的社区居民说,作为一名养犬人,不能因为自己爱狗、养狗而影响他人,只有依法养犬、文明养犬,社区才会更和谐。

文明养犬,关键是约束养犬人。因此,城市居民在选择犬种时,应尽量避免豢养大型、烈性等具有高度危险性的犬种;养犬时,应去管理机构办理养犬登记证,并为爱犬接种疫苗;外出遛狗时,要牵好狗绳,主动避让过往的行人,避免伤人事件发生;出门遛狗时,要准备塑料袋、纸巾等清理工具,主动维护公共场合的卫生环境。

除此之外,文明养犬的相关法律法规也应当进一步完善。从登记办证、接种疫苗、养犬遛狗、畅通举报通道等,每一个环节都需明确养狗人及物业所需承担的责任,并加大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

文明养犬不是一件小事,也不是一件私事,破解文明养犬难题需人人参与,不做旁观者,共同塑造文明养犬的城市生态。

编辑:王晨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