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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末端执”为“源头治”破解执行难

东莞第三法院打造涉民企全周期执源治理模式

2024-03-25 07:22:30 来源:法治日报-法治网 -标准+

□ 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 本报记者 章宁旦

□ 本报通讯员 吴丹盈 叶悄瑜

“法院不仅处理案件认真负责,还主动服务企业,结合案件提出合规经营建议,真心感谢你们。”近日,广东省东莞市某材料公司有关负责人来到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将一面印有“执法高效为民 助力企业纾困”的锦旗送到法官手中。

近年来,为助力东莞挺起制造业当家“脊梁”,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东莞第三法院积极推进涉民营企业全周期执源治理新模式,通过“执前督促履行、善用强制措施、开展专项行动、善意文明执行”全链条发力,以源头治理代替末端执行,提升执行质效,切实解决执行难。

执前督促履行

李某因被东莞市塘厦镇某石材加工店拖欠工资1.4万元,申请劳动仲裁。裁决生效后,石材加工店迟迟未支付款项,李某于2023年8月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东莞第三法院本着能动司法、源头化解矛盾纠纷的理念,在执行立案前,对该案启动“执前督促”程序。承办法官陈浩辉赶赴现场开展调查时发现,涉案石材加工店仍正常经营,随即向加工店经营者揭某发出执前督促履行通知书,督促其主动履行还款义务。

“你在执前督促阶段还钱,就不会进入强制执行程序,也不会影响你个人和企业的信用。”陈浩辉告诉揭某。

在陈浩辉耐心的释法明理之下,揭某主动联系李某提出和解,承诺在规定限期足额支付工资。4天后,揭某向李某付清了工资,案件就此执结完毕。

“针对涉案金额较小,当事人履行能力较强但不积极配合的情况,我们通常会先行发出执前督促履行通知书,再加上多方调解,很多时候都不会进入强制执行阶段。”东莞第三法院执行局局长阮耀辉说。

据介绍,在执前督促阶段,法院将和解前置于强制执行,为当事人盘点诚信履行的成本及收益,有效敦促当事人自主履行义务,既保护了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又最大限度地减少了强制执行对被执行人造成的影响。

近年来,东莞第三法院注重审判与执行的顺畅衔接,坚持执前研判、精准施策,高效兑现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2023年,该院共发出执前督促履行通知书6811件,促成主动履行率36%。

善用强制措施

“这个钱我要了3年都没要回来,想不到申请执行一个月就全部拿到,我的生意终于可以重回正轨了。”深圳市某公司负责人握着法官的手激动地说。

据了解,2023年6月,深圳市某公司将东莞市某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何某诉至东莞第三法院,要求支付拖欠的货款。案件审结后,因被告迟迟不履行生效判决,原告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承办法官刘浩宇收到申请后,通过网络查控系统查询到何某名下有房产一套,便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勘察,发现该房产位于繁华商圈、交通便利。刘浩宇随即依法查封该房产,并准备启动司法拍卖程序。何某得知房产被查封,立即主动联系承办法官,表示愿意与申请执行人协商和解。

考虑到两家公司此前是合作伙伴,刘浩宇便组织双方调解,促成双方达成通过自行变卖房产清偿债务的协议。在法院督促下,房产成功售卖,何某依约履行了支付义务,不到一个月,案件执行完毕,双方当事人均对承办法官表示感谢。

据阮耀辉介绍,除了在执行阶段灵活运用强制措施促使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义务外,东莞第三法院还高度关注诉前财产保全、执前财产保全重要窗口期,及时响应财产保全申请,迅速启动财产查控工作,有效提升了案件的调撤率和自动履行率。2023年,该院通过“保全+调解”“保全+和解”方式,促使1285名债务人在诉前或者执前主动履行义务。

开展专项行动

“这28万元缓解了公司的资金压力,解决了租金、工人工资、供应商货款等问题,企业也在朝着好的方向发展。”不久前,东莞第三法院对一起执结案件进行回访时,当事人对承办法官感慨道。

据了解,近年来,东莞第三法院每年年初都要专门部署开展“助企暖企”专项执行行动,将涉企执行攻坚行动常态化,通过灵活运用执行和解、“活查封”等执行措施,执结一批涉企合同纠纷案件,帮助企业及时回笼账款,高效保障企业减负纾困、恢复发展。2023年,该院共执结涉企执行案件6158件,执行到位资金10.04亿元。

阮耀辉表示,东莞第三法院主动分析各项执行数据,组织开展专题调研,总结常见涉企纠纷成因,联合辖区法学会、司法分局等单位为辖区部分重点企业进行“法治体检”,通过开展企业合规培训,帮助企业化解经营管理不规范、法律意识淡薄等风险,引导企业合规经营、诚信履约,防范涉执风险。

善意文明执行

“拖了这么长时间,物业公司不给违约金,最后到手的钱还要打折,这个我们肯定接受不了。”

“我父亲买了三家商铺,物业公司不但拖欠租金超过百万元还在转移财产,我们只好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

这一幕,发生在东莞第三法院法官梁文琪组织进行的一场执行调解现场。

原来,东莞某小区多名业主在购买商铺后委托物业公司经营。受市场行情影响,自2021年起,物业公司承诺的定期给付租金一拖再拖,于是,业主们将物业公司起诉至法院。判决生效后,物业公司有履行债务的能力却迟迟未履行,甚至还出现转移财产的情况。2023年8月,业主们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东莞第三法院了解情况后,向物业公司发出预处罚通知书,限其在5个工作日内履行相关义务,如仍拒不履行,将依法追究责任人的刑事责任。

看到法院“动了真格”,迫于强制执行的震慑,物业公司主动与业主们协商还款方案。最终,8宗合同执行纠纷一并达成和解协议。

据了解,“预处罚”是东莞第三法院践行善意文明执行的新举措,既彰显了法律威慑力,又给予被执行人自觉履行义务的空间。对主动履行完毕义务的被执行人,该院及时进行信用修复,更好发挥信用机制助力企业融资、提高履约能力的作用,鼓励民营企业诚信经营。2023年,该院共为2973家企业修复信用。

“执源治理四项措施层层递进,环环相扣,实现执行部门‘单兵出击’转变为立审执多部门‘协同作战’。”阮耀辉表示,东莞第三法院将持续深入推进执源治理,为民营企业的健康发展创造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环境。

编辑:吴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