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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讼乡村”点亮基层治理新“枫景”

2024-02-29 16:12:51 来源:法治日报社区版 -标准+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赵红旗

通讯员 韦德涛 桑鹏

“俺村两家村民为相邻出路问题闹纠纷,村里正在调解,你安排人过来助把力吧!你们说话有权威,以后遇到类似问题,村里就好调解了!”2月18日,河南省获嘉县人民法院亢村人民法庭庭长冯芝娟接到冯庄村党支部书记冯晋玉打来的电话,问明相关情况后,便联系上司法所、土地所负责人,邀请他们与自己一起进行调解。

冯芝娟与司法所、土地所负责人分别从不同角度提出解决纠纷的方案,得到了当事双方的认可,双方纠纷得以彻底化解。

像这种法官到现场、联合解纠纷的做法,是亢村人民法庭创建“无讼乡村”的一个缩影。

近年来,亢村人民法庭践行能动司法理念,积极探索“立审执一体化”机制,赋能诉源治理,构建由镇党委、法庭、司法所、派出所、村委会、人民调解委员会参与的多元解纷机制,打造出“人民调解员、法律明白人、民情联络员”三支队伍,广泛对接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等基层解纷力量,建立协同联动机制,在矛盾纠纷发生的源头凝聚起强大的诉源治理合力,把矛盾化解在群众家门口,最大限度地减少诉讼案件的发生。

“我们以创建‘无讼乡村’为切入点,积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将司法职能向诉讼前端延伸,通过深入推动诉源治理,从源头上化解矛盾纠纷,达到减少诉讼增量的目标。”冯芝娟介绍说,在镇党委的支持下,法庭与镇司法所联合加强人民调解组织建设,热心公益和调解事业的村民、退休教师、老党员等被充实到人民调解员和法律明白人队伍中,他们充分发挥人熟、地熟的优势,积极参与矛盾纠纷的调解。与此同时,法庭还与辖区72个行政村加强沟通联系,每个村均设有以村干部为主的法庭“民情联络员”,协助法庭开展诉前调解、文书送达等工作。

“亢村人民法庭重视对人民调解员的业务培训,每个月都与司法所、派出所共同组织开展人民调解员轮训活动。每次培训,法官都针对不同类型、不同特点的常见矛盾纠纷,提出不同的调解方法,尤其是对农村常见的婚姻家庭、宅基地、民间借贷等纠纷,通过以案释法的方式指导人民调解员如何灵活运用调解技巧化纷止争,使大量的矛盾纠纷化解在诉前。”亢村镇司法所所长赵来松说。

在东王庄村党支部书记王新光看来,自从法庭开展创建“无讼村庄”以来,村里不仅实现了无刑事案件的发生,更是实现了无诉讼案件的发生,村里形成家庭和顺、邻里和睦、人人和善的文明新风尚,村里被县委、县政府评为“平安建设村”。

“开展诉源治理需要形成合力。”冯芝娟说,在实践中,法庭通过镇综治办定期通报各村的涉诉案件数,把矛盾纠纷发生率、及时化解率、万人成讼率纳入各村的平安考核工作;设立法庭巡回审判点,选择有代表性的案件到巡回审判点审理案件,就地调解、就地宣判、就地宣布不履行法律文书的法律后果;指导人民调解员进行调解,引导村民有纠纷找法庭向找人民调解员转变;联合镇综治办、司法所指导村委会建立排查矛盾纠纷定期排查机制,把问题化解在萌芽状态,动员群众积极创建“无讼乡村”。

“只有知民情,才能更好解民忧。要实现‘无讼’,有效的诉源治理是关键。”近日,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到亢村人民法庭调研后说,“无讼”并非不要群众打官司,而是综合运用法、理、情等手段帮助群众妥善化解矛盾,避免矛盾激化升级,从而达到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减轻群众诉累的效果,亢村人民法庭创建“无讼乡村”的做法,做到了“就地立案、就地调解、就地审理,就地执行”,成为当地乡村治理中的一道新“枫景”。

编辑:蒋起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