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罗莎莎
11月2日,第三届江苏省法官、检察官遴选、惩戒委员会全体会议在江苏南京召开,会议选举产生遴选委员会、惩戒委员会主任,审议通过修订后的《江苏省法官遴选委员会工作规则》《江苏省检察官遴选委员会工作规则》。江苏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刘建洋出席会议并讲话,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夏道虎主持会议,省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石时态出席会议。
刘建洋指出,第二届省法官、检察官遴选委员会、惩戒委员会成立以来,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始终坚持党的领导,认真负责履职,组织开展6批次员额法官、检察官遴选,遴选出1317名员额法官和521名员额检察官。优化委员会组成结构,修改完善工作规则,建立健全差额遴选机制、员额递补机制,探索推进逐级遴选工作,部分设区市实现法官检察官助理到基层入额零突破。优化遴选入额、惩戒工作流程,完善法官、检察官遴选入额考试模式,探索改进审议形式和表决方式,遴选、惩戒工作权威性和公信力持续提升,为推进更高水平的法治江苏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得到了中央政法单位和省有关部门的充分肯定。
刘建洋强调,法官检察官遴选、惩戒是司法体制改革的重要基础性工作,对于加快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提高政法队伍素质、促进司法公正具有重大意义。要把牢正确政治方向,始终站在讲政治的高度做好遴选、惩戒工作,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把政治标准挺在前面、把政治责任落到实处,建立健全党对遴选、惩戒工作的领导机制,切实把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落实到为党选才的具体实践,确保党的绝对领导贯穿始终。要坚决扛起使命担当,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坚持科学标准,充分发挥遴选、惩戒委员会把关作用,真正把愿办案、能办案、办好案的优秀人才遴选到办案一线。严格工作程序,细化落实法官、检察官遴选方案,完善提请审查、组织听证、审议决议、权利救济等程序,不断提高遴选惩戒工作的科学性、专业性和公信力,切实做到公平公正履职。要持续完善制度机制,完善法官、检察官绩效考核激励机制和退出机制,探索健全内部线索发现和移送机制,推动做好司法惩戒与纪检监察的程序衔接。完善履职保障机制,不断提升遴选惩戒规范化水平。要全面加强自身建设,强化专业学习,秉承专业精神,严守纪律规矩,全面掌握法官、检察官遴选委员会工作规则和惩戒委员会工作规则等,依法依规开展工作,自觉主动接受各方监督,不断提高履职能力,着力推动遴选惩戒工作走深走实。
会上,颁发了新一届遴选委员会非常任委员、惩戒委员会法官委员、检察官委员聘书。省政协文化文史和学习委员会主任邵建东当选遴选委员会、惩戒委员会主任。省委组织部、省人大常委会、省政协、省司法厅、省人社厅、省法学会有关处室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
编辑:乔小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