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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法治思维 提升司法质效

2023-09-04 07:58:19 来源:法治日报-法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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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钰 吉林省辽源市中级人民法院 党组书记、院长

人民法院是国家的司法机关,承担着维护法律权威、保障公民权利、维护社会稳定等重要职责,在推进法治中国建设中发挥着重要作用。近年来,吉林省辽源市中级人民法院不断增强法治意识、法治思维、法治观念,做深做实新时代能动司法理念,坚持更好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持续提升司法质效。

一、始终坚持高起点谋划,成就党建工作新作为

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人民法院坚持党的领导是实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必然要求,也是保障司法公正、促进基层司法实践的根本保证。

为充分发挥“抓党建带队建促审判”作用,辽源中院以信息化为抓手,按照新时代吉林党支部标准体系建设要求,围绕“标准”“特色”“先进”三个关键词,搭建党建聚能中心,将重点工作融入中心建设,细化具体职能,使聚能中心成为集思想引领、党建创新、审执质效公示等为一体的现代化党建文化教育实践基地。同时,坚持以理论为基、以务实为本,组建研习小组,通过线上“微课堂”“微测验”,线下“深调研”“深讨论”等方式,打造党建学习新平台,创建学以致用新模式。

二、始终坚持高质量发展,创造能动司法新成果

坚持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实现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是人民法院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体现,这不仅是法院践行司法为民的需要,而且是法治建设的内在要求。

当前,经济社会飞速发展,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日益增长,这给司法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人民法院只有提供更加专业化、高效化、多元化司法服务,才能更好适应社会需要,满足人民需求,实现自身高质量发展。

人民法院应练好调查研究“基本功”,要聚焦新时代司法改革发展面临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将司法实践与为民司法相结合、当前难题与着眼长远相结合,查根溯源,以求突破。对此,辽源中院认真开展调查研究工作,紧紧围绕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推动实现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两大中心任务,以基层走访、座谈交流、调研问卷、搜集数据等方式就“发改案件大调研”“破除司法地方保护”等61个课题开展调查研究。

与此同时,我们充分发挥人民法院审判职能,服务保障“六稳”“六保”,实施“暖企惠企安企”新措施,审慎善意文明司法执法,从全局角度向市政府发送企业合规经营等司法建议书,与市工商联共同建立企业法律服务中心、工商联金牌调解室,打造“订单式”解纷模式,助力法治化营商环境不断优化。

此外,践行能动司法,积极与各行政机关保持良性互动。以加强生态环境法治保障为例,我们与检察机关和其他地区法院分别建立生态环境公益诉讼机制和环境资源司法协同机制,牵头12家单位成立辽源市环境治理司法协同中心,助力辽源生态文明建设。在省法院和市委的大力支持下,辽源中院指导基层法院建立辽河源人民法庭,加挂辽河源生态旅游法庭牌子,并确定该法庭为辽源市环境治理司法协同中心实践基地,为辽源市生态环境建设提供更加全面协同高效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三、始终坚持高效能治理,开拓司法为民新业绩

司法为民意味着法院要以人民群众的需求为工作导向,以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为工作出发点。辽源中院始终坚持人民至上,深入践行司法为民宗旨,发挥司法审判的教育引领功能,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围绕“公正与效率”主题,着眼“一审中心”理念,依法高效公正审理各类案件,建立“错题本”制度,努力将司法审判结果与人民群众朴素的公平正义观融合起来,以严谨的法理彰显司法理性,以公认的情理展示司法良知。

坚持智慧法务助力智慧审判,不断提升服务便利程度,落实审判服务“好差评”制度,推进人民法庭标准化建设,持续深化诉源治理效能,大力开展“枫桥式人民法庭”和“无讼社区、无讼村屯”创建,与市委政法委、市司法局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诉调对接工作的指导意见》。此外,进一步健全完善司法救助机制,拓宽救助资金来源渠道,联合市县两级检察院、慈善(总)会成立司法救助慈善基金,切实解决部分涉诉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

四、始终坚持高标准推动,展现文化建设新气象

万物有所生,而独知守其根。良好的法院文化能够发挥培根铸魂、启智润心、立德树人、凝心聚力的重要功能,能够为人民法院高质量发展提供强大的文化凝聚力、价值引导力和精神推动力。

为进一步加强法院文化建设,凝聚法治精神力量,今年3月,我们组织开展“大力培树新时代司法良知”文化建设,明确知敬畏、存善念、守良知、护公正的建设理念;对党忠诚、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的核心要义;以能动司法为工作原则,坚持司法职能与社会职能并重、服务大局与为民司法并重、依法办案与以德办案并重的建设内容;充分发挥引领性和先进性,培养建立自觉性和主动性,努力拓展实践性和价值性。

在“新时代司法良知”文化建设的引领下,我们细化党组议事规则和监督职责,确保党组决策更加科学、民主、依法;规范法官干警行为准则和职业操行,确保司法办案更加公平、公正、高效;制定加强“精品工程”选树等选优性工作制度,确保综合工作创造更多成绩、精品、亮点;调整、建立质效绩效考核指标和择优入选、结构合理、重点培养等干部选育模式,确保管人用人更加公开、透明、公正;完善司法权制约监督体系并强化内部责任落实,确保廉政建设更加严格、持久、彻底。

未来,辽源中院将继续围绕“公正与效率”,坚持能动司法、积极履职,努力把我国社会主义司法制度优势转化为服务国家战略、公正高效审判、促进社会治理的效能优势,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司法力量。

编辑:王瑞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