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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不足乐队罢演 诉请索赔于法无据

2023-07-06 14:54:56 来源:法治日报社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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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战海峰

通讯员 何津

2022年9月,重庆市某商场开业举办演唱会,作为演出经纪人的张卫添加了梧桐树乐队负责人闫薇薇的微信后,双方就演出的时间及费用达成协议,并明确由张卫负责提供演出用设备。

由于相关设备对梧桐树乐队演出至关重要,演出之前,闫薇薇就设备问题与张卫进行了多次沟通,但张卫在支付梧桐树乐队8100元定金之后,一直不明确提供设备的详情,在微信中的答复含混不清。梧桐树乐队按照约定时间到达演出现场后,发现张卫并未按照约定提供设备,现场的鼓并不是演出用鼓,既没有用来收声的鼓麦,也没有接专箱的线,梧桐树乐队遂罢演。

随后,张卫诉至重庆市大渡口区法院,认为梧桐树乐队成员直接罢演给其造成损失,请求法院判决梧桐树乐队成员双倍返还定金16200元,并支付专箱租赁费用3000元,同时赔偿资金占用损失。梧桐树乐队辩称,张卫未按照约定履行提供设备的义务,要求其退还双倍定金等诉求于法无据。

法院认为,张卫作为演出活动的职业经纪人,应当对乐队演出的专业性有一定的了解和认知,梧桐树乐队负责人闫薇薇在演出之前多次向张卫询问设备问题,张卫始终未进行正面答复,乐队成员仍然按照约定时间到达演出现场,但约定由张卫负责提供的设备始终未到位。演出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原因系张卫准备的设备不足以支撑乐队的演出,梧桐树乐队因为担心设备问题影响其演出质量拒绝演出符合常理,故本案系张卫构成违约。

据此,大渡口法院判决驳回原告张卫的全部诉讼请求。

法官说法

法官庭后表示,本案中,梧桐树乐队处于发展初期,十分重视每场演出的质量,其罢演行为完全在情理之中,人民法院对文艺演出的专业性和美誉度追求应该予以理解和尊重。同时,作为文艺演出的组织者,应该发扬行业的优良传统,保障演出的顺利进行。相关从业人员在工作中要确保日后演出活动的质量,维护好主办方和艺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文艺演出市场的健康有序发展。

(文内当事人及乐队名称均为化名)

编辑:蒋起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