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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网评:在历史中前进 在实践中创新

2023-03-09 16:14:32 来源:法治日报-法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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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网特约评论员 焦洪昌

我国宪法规定,全国人大常委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常设机关,也是国家的立法机关。3月7日,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受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托,栗战书委员长向大会作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赢得了阵阵掌声。

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的五年任期,正逢党和国家事业蓬勃发展的伟大历史变革期。常委会认真贯彻全过程人民民主重大理念,依宪依法行使立法、监督、决定、任免四大权力,切实履行党和人民赋予的神圣职责,为新时代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

全面贯彻实施宪法,维护宪法的权威和尊严,是全国人大常委会的首要任务。在五年任期中,全国人大常委会围绕完善宪法和宪法相关法,维护特别行政区宪制秩序,加强合宪性、合法性审查,推动宪法宣传教育等方面,做了大量有效的工作,使宪法精神、宪法原则和宪法规定得到了贯彻落实。宪法的生命在于实施,宪法的权威也在于实施。全国人大常委会明确,将与时俱进完善和发展宪法,健全保证宪法全面实施的制度体系,完善宪法相关法律制度和机制,确保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

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以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是全国人大常委会的重要职责。在五年任期中,全国人大常委会明确依宪立法指导思想,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原则,加强重点领域、新兴领域和涉外领域立法,增强了立法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和实效性。特别是在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下,形成了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的立法格局,有效促进了立法质量和效率的提升。

用好宪法赋予人大的监督权,实行正确监督、有效监督和依法监督,是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历史使命。人大监督是具有法定权威、代表人民的监督,在五年任期中,常委会始终把“依法”二字贯穿监督工作全过程,依照法定职责、限于法定范围、遵守法定程序、抠住法律规定进行监督,确保宪法法律有效实施和国家机关依法履职。聚焦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聚焦人民群众所思所盼所愿,持续跟进生态环保、公共资金资产管理、执法司法领域突出问题,久久为功,一抓到底,取得了良好时效,赢得了人民的信赖。

发挥人大代表作用,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是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工作准则。在五年任期中,常委会围绕代表议案建议办理水平、支持代表参与常委会工作、健全常委会联系代表机制、推动代表联系人民群众、加强常委会自身建设等方面,做了大量细致性工作和创新性尝试,使代表履职意识更强了,职责定位更准了,作用发挥更好了。

全国人大常委会是联系全国人大代表和全国人民的桥梁和纽带,是政治机关、权力机关、代表机关和工作机关的有机统一,它在历史中前进,更在实践中创新。

(作者系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国务院参事)


编辑:牛文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