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种有益的探索,符合我们国家生育政策的包容性,特别是在低生育率和人口负增长的情况下,保障人们权利的同时适当推动生育回升
《法治周末》记者 高原
在一系列支持生育友好的政策出台后,一则“生育登记取消结婚限制”的消息,也在近日登上热搜。
1月30日,四川省卫健委发布《四川省生育登记服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该《办法》取消了对登记对象婚否和生育数量的限制,并将于2023年2月15日起施行。
接受《法治周末》记者采访的专家认为,此次政策调整更是回归生育登记的本位,同时也体现了生育政策的包容性。
“这是一种有益的探索,符合我们国家生育政策的包容性,特别是在低生育率和人口负增长的情况下,保障人们权利的同时适当推动生育回升。”北京大学社会学教授陆杰华告诉《法治周末》记者。
“又往前迈了一步”
此次修订内容主要包括取消对登记对象是否结婚的限制条件,“将生育登记的重心转移到生育意愿和生育结果上来,回归人口监测及生育服务本位”;取消生育数量的限制,即“凡生育子女的公民,均应办理生育登记”;同时简化生育登记的要求和增加信息共享的要求。
“较之前的修订,此次修订取消了生育登记的结婚限制,可以说又往前大大迈进了一步。”中国社会科学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柳建龙在接受《法治周末》记者采访时表示。
柳建龙所说的变化,是相较于2016年的政策。
2015年年底,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实施全面两孩政策改革完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的决定》。之后,四川省就和其他地方一样开始对相关职能作出调整,并于2016年2月23日出台了《四川省生育登记服务管理办法(试行)》。
在该试行办法第11条中规定:“生育登记遵循自愿、免费原则,禁止在生育登记过程中收取费用或者搭车收费,不得将生育登记与公安入户、儿童入学等挂钩。”
2019年4月20日,修订后的《四川省生育登记服务办法》开始施行。此次修订调整了该办法的适用登记范围;将“提倡和鼓励夫妻在怀孕前后办理生育登记”,修改为“夫妻应当在生育前进行生育登记,生育前未登记的,可在生育后及时补登”等内容。
在此次受到关注的四川省卫健委2022年12月29日发布的通知中,《四川省生育登记服务办法》变成了《四川省生育登记服务管理办法》,《生育服务证》也变成了《生育登记凭证》。
“《办法》将生育登记的重心转移到生育意愿和生育结果上来,可以说是回归到人口监测及生育服务的本位。”柳建龙认为。
根据我国现行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制度,生育均需办理生育登记。生育登记也成为生育行为合法性的证明,只有经过生育登记,生育行为才会获得法律承认,才会享受诸如生育保险、户籍登记和孩子入学等各项法律待遇。
“生育登记取消婚姻前提,其实也就意味着,即使不是已婚人士而只是未婚妇女也同样可以申请生育登记。”柳建龙说。
他认为,这一定位在相当程度上也使生育登记证与一胎化政策下的准生证具有了完全不同的法律性质。
有先例可循
值得注意的是,从《办法》的内容本身而言,四川省此次的调整也有先例可循。
此前,广东、湖南、安徽、上海等地,都陆陆续续开了未婚生育登记的口子。
2020年12月25日,上海市民政局宣布“计划生育情况审核事项”退出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受理清单,取消计生审核表,即对未婚女性申领生育保险的限制已经放开。
2022年,一篇由广东卫健委官网发布的对《广东省卫生健康委生育登记管理办法》的解读写到:“随着‘三孩生育政策’的实施以及社会抚养费和其他处罚措施的取消,生育子女的公民(含三个以上子女的),均可办理生育登记,生育登记制度的内涵和要求都发生了较大变化,原《办法》已无法适应新形势发展需要,亟需调整和完善。”
不过,四川省此次调整的关注度却远超之前的省份,多位接受采访的专家认为,这是因为对它抱有了太多不属于政策本身的期待。
2023年1月17日,国家统计局发布的最新人口数据显示,2022年年末全国人口为14.1175亿人,比上年末减少85万人。其中,全年出生人口956万人,人口出生率为6.77‰;死亡人口1041万人,人口死亡率为7.37‰,人口自然增长率为-0.6‰,进入负增长区间。这也是1962年以来全国人口首次出现负增长。
中国人民大学人口与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人口学系主任杨凡解释,生育登记的本质是为群众提供优质的生育服务,为人口统计提供重要的数据来源。但在特殊的历史时期,生育登记曾被赋予生育审批的功能。
杨凡在接受媒体采访时也表示:“我觉得是时机的问题,最近可能由于人口负增长的新闻,大家对人口问题的关注比较多。同时,多个省份的举动也表明,类似调整有可能成为新的发展趋势。”
还给单身妈妈的尊严
而当社会宣告生育和婚姻解绑,在争取和结婚生子享有同等权益的路上,单身妈妈们的感受更加直观。
在一个名为“非婚生育议题交流”的微信群里,聚集了近400位非婚生育或有非婚生育打算的人,在四川省的新政出台后,有人感慨“这应该是群内所有人的幸事”,也有人开始接龙发问“江苏啥时候能等到?”“河南啥时候能等到?”
北京大学2016年中国家庭追踪调查数据显示,中国的婚前生育和未婚生育(生育后始终未婚)的占比呈上升趋势,其中,出生队列为1970~1979年的人口婚前生育占比为5.9%,未婚生育占比为0.3%;出生队列为1980~1989年的人口婚前生育占比为6.1%,未婚生育占比为1.2%。
每一个非婚生子女背后都有一位未婚妈妈,长期以来,她们承受着多种压力。
在上述微信群里,如何申领生育金一度是单身妈妈们讨论的焦点。全国各地政策不一,有的悄然将生育金和婚姻松绑,没有出台明文规定;有的设定了各种不同于结婚生育的限制。
对于她们来说,顺利办理生育登记,除了证明生育的合法性,还是享受生育保险的必经之路。
生育保险,是“五险一金”中的“五险”之一,包括生育医疗费用(怀孕、分娩发生的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产假工资)。而在报销生育津贴时,有些省份要求提供生育登记相关证明。比如,在湖南,按照《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21版)》的规定,参加医疗保险人员凭生育登记回执享受相应的生育医疗待遇政策;而生育登记的办理,前置条件是“依法生育的夫妻”。
2022年9月北京市医保局发布相关政策,2021年5月31日(含)起符合本市参保缴费规定缴费的未婚女职工生育医疗费用和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纳入支付范围,并按照《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中的产假天数支付生育津贴,无需提供生育登记服务单等计生材料证明。
不过,群里的单身妈妈冯帆(化名)无法理解设定时间限制的区别待遇。“希望非婚生育的妈妈和孩子享有平等的待遇。”冯帆说。
《法治周末》记者此前采访的多位单身妈妈都曾有过申请生育保险时被挡在门槛外的经历,对于她们来说,申请到这笔钱,不仅是多了一项经济来源,更是一种身份认同的象征。
关于生育登记和生育保险的关系,陆杰华告诉《法治周末》记者:“该政策实施之前,辖区内的人要通过婚姻生育登记后来领生育保险。该政策实施之后,辖区内非婚生育的人,也可以通过生育登记来领生育保险。”
陆杰华说:“我觉得这是一种有益的探索,符合我们国家生育政策的包容性,特别是在低生育率和人口负增长的情况下,保障人们权利的同时适当推动生育回升。”
陆杰华坦言,仅靠生育登记这一个制度去解决所有问题是不可能的,还应该关注女性的就业、晋升等问题和婚育的关系。陆杰华认为,应该出台相关的条例来确保女性在生育、就业等方面的权利,这样才能推动性别平等。
编辑:刘紫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