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万静
近日,财政部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冠疫情防控经费保障 切实加强防控经费管理的通知》,提出应适应当前应急需要,提高中央和地方财政资金使用效率,优化财政资金拨付流程,建立完善防疫物资、医疗救治物资等急需资源政府采购“绿色通道”,决不能因为经费问题影响疫情防控。各级财政部门要加强统筹谋划,进一步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多渠道筹措资金,大力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有序规范组织资金调度,集中力量保障疫情防控必要支出。
据财政部相关负责人介绍,本着急事急办、特事特办的原则,对于已明确的医院补助资金,要限期拨付到位,拖欠的要尽快拨付,帮助医院疏解困难,确保正常运转;需要紧急配置的资产,简化配置审批程序,在履行必要的内部程序后,快速高效配置,统筹调配使用。
此外,财政部通知还再次强调要严肃财经纪律,加强资金监管,切实保障财政资金又好又快拨付、安全合规使用,确保疫情防控补助政策真正落到实处。要严肃财经纪律,加强事前、事中和事后监管,督促指导相关部门规范疫情防控资金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确保资金专款专用,任何地方不得擅自截留、挤占、挪用或改变资金用途。财政部各地监管局要做好资金的追踪问效,必要时开展抽查。对挤占挪用、截留侵占、虚报冒领、违规发放的,依纪依法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编辑:徐媛
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