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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伐木者到护树人 顺昌法院发出《名木古树巡护令》

2022-11-20 15:31:00 来源:法治日报--法治网 作者: -标准+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王莹 通讯员 林雅兰 陈颖诺

近日,福建省南平市顺昌县人民法院在审理一起滥伐林木罪案件中,帮助被告人自愿通过以保护名木古树的方式替代性履行其修复生态的义务。

该案中,被告人刘某某滥伐的林木位于建西镇安下村。因无法实行原地修复,刘某某自愿对村内三百年树龄的楠木进行巡护,具体方式为对名木古树设置保护牌,并根据实际需要科学设置保护栏。

为保证刘某某依约开展修复行为,顺昌法院要求其缴纳1万元生态修复履约保证金至生态修复账户,待巡护项目验收合格后予以退回。

案件宣判后,顺昌法院向被告人刘某某发出了《名木古树巡护令》,责令其在缓刑考验期内,接受县司法局的社区矫正管理,服从建西镇安下村民委员会安排,自觉接受监督,履行名木古树日常养护工作、定期进行巡护的义务。

编辑:张小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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