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周宵鹏
河北省滦平县人民检察院依法能动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针对流经该县境内的潮河、滦河两大水域,通过完善机制、能动监督、溯源治理“三位一体”抓实“河湖长+检察长”机制,全力促进县域水资源水生态综合治理,为京津冀水源涵养功能区、生态环境支撑区建设提供坚实水安全保障。
滦平县人民检察院与县河长制办公室联合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河湖长+检察长”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牵头与县水务局等六部门会签《关于在检察公益诉讼中加强协作配合依法保护生态环境和资源的意见》,为合力开展监督保护河湖生态搭建平台。该院充分运用全面实地排查、口头提示、检察建议等手段,向相关主管部门、河湖沿岸乡镇政府和街道办提出明确的治理要求并监督落实,促成各单位进一步完善工作制度,加大对河道及周边水资源水生态的常态化监管力度。
编辑:梁成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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