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网记者 王婧 见习记者 哈建伟
数字与法治的融合趋势愈发明显,数字科技赋能法治的作用也正在得到体现。8月29日,中国网络文明大会网络法治建设论坛在天津国家会展中心举行。以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全域数字法院”为典型代表的浙江省数字法治建设,受到了现场与会人员的关注。
一体化办案办公平台年均访问量超660万次
全省106家法院、1.5万名干警在同一平台上办案办公,为立案、庭审等150余个业务场景提供系统支撑。这是2018年以来,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在整合了84个业务系统后建成的统一的“浙江法院一体化办案办公平台”。据悉,目前,平台年均访问量超660万次。
而这只是浙江省建设“全域数字法院”的一个缩影。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李占国表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智慧法院”建设和浙江省委数字化改革部署,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浙江省法院)加快推进审判执行工作的智能化、数字化,在网络司法拍卖、庭审记录改革、网上多元解纷等方面作了大量探索:
2017年8月设立全球首家互联网法院——杭州互联网法院,实现“网上纠纷网上解”,开创互联网司法新模式;2017年10月推出“移动微法院”,实现“指尖诉讼、掌上办案”,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大显身手,创造性解决“面对面”诉讼带来的人员集聚风险难题,实现立案“不打烊”、审案“走云端”、执行“网上见”。
同时,在此基础上,按照“平台+智能”顶层设计,巩固提升“杭州互联网法院”“移动微法院”等创新成果,全力打造“线上线下深度融合、内网外网共享协同、有线无线互联互通”的“全域数字法院”。
浙江省“全域数字法院”建设分三步走
李占国表示,平台化整合、实现多跨协同的“一网通办”,这只是实现了建设“全域数字法院”的第一步。而第二步,就是要在此基础上推行无纸化应用,实现全流程的“在线办案”。
目前,浙江法院无纸化办案率99%,办案效率提升14.1%,每年为群众提供在线服务近5亿次。新冠肺炎疫情流行以来,浙江法院网上立案231.5万件、网上开庭3.77万次、网上调解191.9万件;首创异步审理模式,打破传统诉讼模式下的时空限制,有效解决“时间差”“异地难”带来的诉讼不便。
而建设“全域数字法院”的第三步,就是智能化赋能,实现全方位的“智慧司法”。李占国介绍说,浙江法院积极打造“浙江法院智慧大脑”,融合司法数据123亿条、司法案例635万个,构建法律知识图谱85个、工作模型93个,通过“算法+数据”推动人工智能与司法活动深度融合,努力为当事人增效、为法官减负、为审判管理赋能。
现在,浙江法院正处在无纸化走向智能化的关键阶段,还需要不断探索改革。而在平台化、无纸化、智能化三阶段基本完成后,李占国表示,未来的“全域数字法院”将展现以下图景:全生命周期的司法平台、全时空在线的司法服务、全流程智能的司法模式、全方位变革的司法制度。同时,“全域数字法院”汇聚的案件信息成为反映社会动态的重要数据资源,推动法律对社会的调整,由事后救济和修复转向事前规训和塑造。
多种数字法治形式助力经济发展
浙江“全域数字法院”建设只是浙江省法治数字化进程中的一个典型代表。近年来,浙江省加快推进数字化进程,以数字政府建设促进数字技术与社会发展全面融合,推动公共服务和社会运行方式创新,构筑全民畅享的数字生活。
浙江省工商业联合会(以下简称浙江省工商联)法律服务部部长景柏春表示,浙江省法院、浙江省工商联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全国工商联《关于建立健全人民法院与工商联沟通联系机制的意见》,联合出台浙江实施意见,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部署推进商事调解工作,实现商会调解服务平台与人民法院调解平台有效对接,省市县三级工商联商会调解服务平台管理员全覆盖。目前全省各类商会调解组织 504个,居全国首位,利用浙江“解纷码”系统,调处企业矛盾纠纷1.8万件,节约司法资源,提高调解效率,取得良好效果。
此外,浙江省工商联会同省有关部门,以“线上”网络直播公开课为主、“线下”多线发力为辅的宣传形式,省市县乡层层联动,送“法”进园区、进企业,覆盖企业经营者、员工和群众915万余人次,为企业复工复产、有序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司法治理应迈向数据驱动
数字产业化,产业数字化。司法治理在数字化过程中,不但面临着机遇,同样也面临着挑战。
互联网法治研究院(杭州)常务副院长、华东政法大学教授高富平表示,法院系统进行的全域数字化改革使司法已经站在治理手段现代化的潮头,但司法治理还面临新目标和新任务,亟需提升全面数据应用能力,迈向数据驱动的司法。与此同时,法院还要发挥在数字时代独特的治理能力,为数据治理探索新规则,构建新秩序。
他认为,在司法领域,全域数字化法院构建了全链路数字化环境,为迈向数据驱动的司法打下了基础。打通数据,汇集数据,运用数据提升司法便捷和效率,提升裁判质量和社会公正感知度,是未来法院数字化建设努力的目标。当下全域数字化与未来数据驱动的新司法,将通过平台化整合、无纸化应用、智能化赋能三种方式,实现多跨协同的“一网通办”、全流程的“在线办案”和全方位的“智慧司法”。实现这一目标的关键,就在于如何提升法院的数据应用能力,从而为法官、法院审判管理和诉讼参与人赋能,为网络社会治理赋能。
编辑:方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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