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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做的买卖

2022-06-30 20:15:00 来源:法治日报——法治网 作者: -标准+

□ 方孝红

俞小帆的饭店开在闹市区,因为主打“水里游的”,再加上掌勺师傅功夫了得,将人们的味蕾紧紧抓住,就连普通的鲫鱼都能做出几十种味道来,百吃不厌,回头客特别多,宾客盈门,于是赚得盆满钵满。

可是最近俞小帆却有了心事,因为有几个顾客要点“江鲜”。

有生意做这是好事,可是巧媳妇难为无米之炊,长江“十年禁渔”政策出台后,谁还敢在江里捕鱼呀?

这几位顾客的要求像一条泥鳅,钻进了俞老板的心田里,越陷越深,化作一道悬针纹悬在了俞老板的眉头。“唉,也只能想想了。”俞小帆长叹一声。

原本以为这事会不了了之,不承想“瞌睡有人递枕头”。这天艳阳高照,来店里送货的老贾在将水产品卸货完毕后,神秘地凑向俞小帆,问他想不想要“正宗江鲜”?俞小帆不禁精神一振,心想:这不是想糊弄我吧?嘿,还能有江鲜?

于是故作镇静地说,老贾你真是老顽童,开玩笑呢吧?

老贾压低了声音:“是上岸渔民送到我店里的,保证正宗!我啥时候骗过你?你要是不相信,可以先拿着,我不要钱,等顾客作出评价,我们再结账。”

俞小帆故意说:“这年头谁还敢吃江鲜呀?没人要的话,我只能自己吃吃看了。你这价格可不能给高哟……”

老贾拍拍胸脯说:“没问题,我们是老主顾了。今天我带了几条来,不要钱!送给你吃的!”

俞小帆心里暗暗发笑。管他是真是假,先烹了再说吧。

鱼是在晚饭的时候端上桌的,清蒸的,“仙气飘飘”,掌勺的大师傅说好鱼根本不需要添加更多的调料,吃它的原汁原味就可以了。

晚饭后,俞小帆打通了老贾的电话,是关于签约长期送“江鲜”的内容,俞小帆其实心里也有点不稳当,觉得长江“十年禁渔”是保护水生物之举,也是为千秋后代计的大事,不过浩浩长江,买几条鱼,应该对生态的破坏不大吧,再说自己又没有参与捕捞,买鱼也是你情我愿,是合同的相对方,应该没什么问题吧。这么一想,他又觉得心安理得了。

果然,有了正宗“江鲜”,这饭店的利润又提升了。还真是无限风光在险峰哪!俞小帆看着进账的数字节节高,咧开了大嘴,嘴边的鱼尾纹盛满了自得。

又是一个艳阳天,俞小帆的嘴却笑不出来了。因为老贾“进去”了!继而他俞老板自己也“进去”了。

原因很简单:他们俩都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老贾作为水产经营店店主,在明知国家长江禁捕政策的情况下,多次购买当地渔民禁捕期内在长江上非法捕捞的渔获物达15万余元,并在自家的水产店内将渔获物对外进行售卖,非法获利。俞小帆作为饭店的老板,在明知国家长江禁捕政策的情况下,多次在长江禁捕期内购买老贾从当地渔民处收来的长江非法捕捞渔获物,并在自己经营的饭店内加工销售非法获利,涉案金额3万多元。

最终,老贾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两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二万元;俞小帆被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四千元。两人都退缴了全部的违法所得。

偷鸡不成蚀把米。然而事情并没这么简单,为了饱口福、挣不该挣的钱,成了“有案底”的人,这买卖太不划算了!

(作者单位:安徽省铜陵市义安区人民法院)

编辑:梁成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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