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号 手机版| 站内搜索

网上有害信息举报

福建周宁县检察院:能动履职守护绿水青山

2022-05-13 16:42:08 来源:法治日报——法治网
分享:
-标准+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王莹 通讯员 黄安然

近年来,福建省宁德市周宁县人民检察院全面加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用司法保护周宁绿水青山,2019年以来,共办理环境资源类审查逮捕案件9件13人,办理审查起诉环境资源类案件46件64人,强制医疗1件1人,办理各类环境资源公益诉讼案件17件。

该院秉持生态环境优先,联合制定出台生态环境异地修复机制,适用该机制实现生态修复约135亩,办理生态修复案件适用率达100%,并建立2个生态修复示范地。

以实现河长制为契机,全面推进“河湖长+检察长”水生态环境保护,积极参与辖区河湖长制工作,4年完成巡河湖20余次,涉及重点河段行程50公里;推进案件线索双向移送机制,协同配合,共移送线索34条;积极运用公益诉讼检察职能,督促关停污染河流企业1家、做好城区范围内污水管网改造工作,不断提升水生态环境治理法治化水平。

该院还建立“林长+检察长”协作机制,长效推动周宁县林业治理能力与管护水平。加强古树名木保护,向有关部门发出检察建议3件,督促其消除影响古树正常生长隐患,呵护“绿色遗产”。生态检察与公益诉讼检察共同发力,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缴纳生态修复费用46518.9元,有效实现了对生态环境公共利益的保障。

今后,周宁检察将继续坚持对破坏环境资源违法犯罪零容忍,加大司法办案力度,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夯实绿色发展基础,为加快打造天更蓝、山更绿、水更清、环境更优的生态周宁提供法治支撑和保障。

编辑:张美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