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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不成男子家暴妻子 民警依法出具告诫书

2022-03-31 15:27:02 来源:人民公安报 作者: -标准+

案件回放▲▲▲

出轨男多次家暴妻子

今年3月2日晚,安徽省芜湖市公安局镜湖分局赭山派出所接到警情指令:某小区一对夫妻正在打架。民警迅速赶到现场,只见女主人披头散发斜靠在沙发上哭泣,脸上有淤青。一个小女孩在旁边大哭,男主人浑身酒气,怒目圆睁。显然,男主人殴打了妻子。民警当即将夫妻俩及女孩带回派出所进行调查处理。

经调查,余女士与丈夫李某结婚15年,女儿已经11岁。近年来,李某因有外遇,遂向余女士提出离婚,但余女士不同意。见离婚不成,李某便经常借着酒劲殴打妻子,有时还殴打女儿。案发当晚,李某饮酒后与妻子再次因离婚发生争吵,挥拳殴打妻子。女儿吓得大哭,拨打110报警。

民警首先对李某的错误行为进行严肃批评,告知其家暴行为涉嫌违法以及将产生的严重后果。李某对自己的行为十分后悔,向妻子道歉。在取得余女士谅解、李某保证不再实施家暴行为的前提下,派出所启动警民联调机制,并依法出具家庭暴力告诫书,严禁其对家庭成员再次实施家庭暴力行为。同时,民警对余女士及其女儿进行安抚,告知其一定要学会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

案情分析▲▲▲

女性忍让是家暴的主要诱因

本案中,面对丈夫的家暴,作为妻子的余女士一味忍让,导致李某多次施暴。而女儿是未成年人,目睹父亲对母亲施暴过程,也给其心理造成了极大创伤,同样是家暴的受害者。

家暴,不仅对受害者的生理、心理造成重大伤害,也会动摇社会稳定的根基。实施家庭暴力者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严重侵犯家庭成员的人身权利,不但与家庭伦理背道而驰,而且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情节严重者涉嫌犯罪。

民警支招▲▲▲

加强普法宣传,依法严惩施暴者

胡楠(安徽省芜湖市公安局镜湖分局赭山派出所民警):

首先,加大普法力度,以多种形式宣传普及反家庭暴力法,树立增强公众的法律意识,引导家暴受害者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

其次,各级基层组织应当密切关注辖区的动态,对存在家庭暴力风险的家庭上门干预和心理疏导,对家暴受害者,及时签发人身安全保护令。

最后,依法严惩施暴者。相关部门要坚决打击施暴者的嚣张气焰,对其家暴行为进行严厉处罚,切实保护家庭暴力受害者的合法权益。(记者 海世梅 通讯员 张红 孙宇

编辑:蒋起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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