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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世间》的悲欢离合,背后有多少法律问题?

2022-03-31 14:24:52 来源:法治日报——法治网 作者: -标准+

热播剧《人世间》根据梁晓声同名小说改编,以居住在东北某省会城市一户周姓人家三代人的视角,描绘了十几位平民子弟在近50年时间内所经历的跌宕起伏的人生,全面展示了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翻天覆地的社会巨变,歌颂了中国人民拼搏向上、艰苦奋斗的伟大历程,以及勤劳正直、自尊自强的美好内心。

本期【追剧学法】,将由《法治日报》律师专家库成员、北京高界鹏凯律师事务所律师张仲凯带大家一起,用现行法律解锁《人世间》中隐藏的法律知识点。

场景一:周秉昆在酱油厂的出渣车间工作,这里不仅生产条件差,还存在容易导致工人患上风湿性心脏病的通风问题,在现实生活中,因为工作导致生病算不算工伤?

根据劳动法、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提供必要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劳动保护用品,采用有效的防护措施,保护劳动者的健康及相关权益。

剧中的问题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判断,如果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因工作原因导致突发疾病,或在工作过程中所受到的伤害造成身体损害以及因职业病而诱发疾病,这些情形在通常情况下可以被认定为工伤。但如果是因为劳动者自身身体原因产生的疾病,则一般不会被认定为工伤。

场景二:骆士宾以为周楠是郑娟被自己强暴后生下的孩子。郑娟嫁给周秉昆后,周楠由周家抚养长大。十多年后,事业有成的骆士宾要求郑娟将周楠的抚养权给他。骆士宾能否要到孩子的抚养权?骆士宾强奸郑娟的行为应当承担什么样的法律责任?

根据民法典规定,在确定抚养权归属时,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剧中,骆士宾出现时周楠已是高中生,即使周楠真的是骆士宾的孩子,抚养权的归属问题也应当尊重周楠本人的真实意愿。另外,针对因暴力发生性行为所生子女的抚养权问题,我国法律也倾向于保障被害者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序良俗,避免其遭受二次伤害。

骆士宾以暴力手段强奸郑娟的行为,依据刑法规定,已涉嫌构成强奸罪;强奸罪的一般追诉时效是十年,具有法定从重情节的追诉时效为二十年。另外,刑法规定,如果犯罪嫌疑人在追诉期限以内又犯罪的,前罪追诉的期限从犯后罪之日起计算。结合剧情来说,郑娟虽然没有在案发后第一时间报警,但骆士宾在强奸郑娟后又因其他行为受到了刑事处罚,对其前罪的追诉期限从犯后罪之日起计算。

场景三:周秉昆买房被骗,收钱的人并不是房主,而真正的房主即将从国外回来,周秉昆只能带着一家老小又回到老宅。在现实生活中,买房被骗应该怎么办?

根据民法典规定,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的协议或者签订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或者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九十日内未申请登记的,预告登记失效。

生活中遇到买房被骗的情形应第一时间向公安机关报警,同时可以提供相关沟通记录、交易流水等证据材料。购房者在购入不动产前应进行必要的核实,审查是否存在其他优先权利,可以通过预告登记等方式保障将来实现物权。

场景四:周蓉的女儿冯玥和周楠从小一起长大,感情深厚,在得知周楠并非舅舅周秉昆亲生时,冯玥内心非常欢喜。这种情况下的“表兄妹”可以结婚吗?

民法典规定,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在剧中,周楠并非周秉昆亲生儿子,冯玥与周楠之间既不是直系血亲,也不是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两人不是法律意义上的表兄妹,冯玥与周楠可以结婚,不违反法律规定。

场景五:周秉义在军工厂担任党委书记,工厂转型期间,不少工人偷拿工厂里的零件出去卖。在现实生活中,职工利用职务之便盗卖用人单位财产应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剧中工人盗卖厂里零件,属于利用职务之便盗卖用人单位财产的行为,涉嫌职务侵占罪。

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场景六:乔春燕在一家洗浴中心当副总,这个洗浴中心内有不正当业务,其老板为了躲避警方扫黄,通过乔春燕认识了当地公安局副局长龚维则,并送给龚维则满满两盒百元大钞,龚维则也因此逐渐走上腐败之路。龚维则的行为要承担什么法律后果?

龚维则收受财物和帮助洗浴中心躲避警方扫黄的行为,分别涉嫌受贿罪和徇私枉法罪。根据刑法第三百九十九条第四款的规定,将依据受贿罪和徇私枉法罪中处罚较重的规定对其定罪处罚。(罗聪冉)

编辑:梁成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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