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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个三”工作法为孩子们撑起一片天

2021-12-25 10:10:44 来源:四川法治报 作者: -标准+

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家和万事兴。今年以来,荣县人民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创新家事审判机制,运用“四个三”工作法,让人民群众在感受公平正义中体会法治温情。

■ 抓好三个整合

荣县法院通过整合审判机构。成立“未成年人与家事案件审判庭”,构建起家事与涉未成年人案件专业化审理机构。

整合审判人员。审判团队配备审判经验丰富法官集中办理家事案件以及涉未成年人的民事、刑事、行政案件,坚持走家事和涉未成年人案件类型化、精细化审理道路。2018年以来,该院共办理家事案件2218件,调撤率65%,其中,离婚案件占比80%。

整合审判模式。设立特色家事调解室,营造人性化、亲和力的调解氛围,邀请社区居民、村民旁听家事案件巡回审判,以案释法,不断提升专业化审判能力。根据审判实践,发现学校存在安全隐患,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校园欺凌等现象,向荣县相关学校发出相关司法建议,并收到学校整改落实回复。

■ 抓实三个加强

荣县法院加强多部门协同合作。与县关工委、教体等部门签订合作协议,共同构建婚姻家庭保护领域多元合作机制。与县民政局联合建立全市首个设在婚姻登记中心的诉源治理点位——荣县家事纠纷诉源治理工作站,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普法宣传、纠纷调解、关爱帮扶、心理疏导”五位一体的综合服务,有效实现家事纠纷诉源治理。

加强案件防范化解。通过设立“蔡家堰·无讼新村”“梧桐街道办事处·望景楼无讼社区”等诉源治理点位,在社区、村委会开展诉源治理法治讲座等,与社区、村委会携手将家事纠纷化解在家门口,在荣县第一中学建立三级网格化管理制度,着力打造“无讼校园”。

加强妇女儿童长效保护。与县妇联签订《关于开展联合调解工作的合作协议》,会同妇联组织、学校在化解家事纠纷、加强未成年人法治教育方面密切配合,建立起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提升家事纠纷预防化解水平的长效机制。在全市率先发出首份《责令接受家庭教育指导令》。

■ 突出三种宣传

荣县法院利用重要时间节点,多形式开展法治宣传。

国际禁毒日前夕,开展禁毒宣传。荣县法院院长、检察院检察长同庭履职,远程视频审理一起容留他人吸毒案件,据统计,有6000余名学生及家长同步观看,庭审视频在中国庭审公开网点击量达3万余次。

“寓教于乐”多形式普法宣传。该院通过模拟法庭、拍摄法治宣传视频、参加电台普法栏目、组建网络直播间、开展“线下+线上”同步法治课等多种形式,对家事案件法律知识进行普法宣传。与县妇联共同入村开展《未成年人如何预防性侵害》“线上+线下”同步法治课,60余名家长和未成年人现场听讲,线上1500余人观看直播、12000余条点赞和互动。

借助新媒体平台全方位开展宣传。在借助电台、报纸、电视等传统媒体宣传外,充分发挥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官方微博等新媒体作用,使法律知识与社会普遍关注的问题深入融合。目前,已制作发布“梧桐花开、司法护航”普法课堂6期,有效提升了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的守法维权意识。

■ 实现三个提升

近年来,荣县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数和人数呈逐年下降趋势。2018年至2021年期间,荣县法院办理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数和人数均逐年递减,家事纠纷案件调撤率达60%以上,实现了案件预防化解水平明显提升。

通过发挥家事案件专业法官善于做调解工作的独特优势,进行人性化、精细化办案,及时有效化解家事纠纷,促进家庭和谐。2020年5月,荣县法院办理的未成年人梁某某诉某医疗保险事业管理局社会保障行政给付案入选四川法院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典型案件。今年1月,荣县法院率先在全市发出首份涉未成年人人身安全保护令,并安排家事法官对该未成年人的生活、学习情况进行了解回访,安排具有三级心理咨询师资质干警对该未成年人进行心理疏导,关心关爱其健康成长,专业化审判水平显著提升。

通过邀请县人大法工委、县政协法群委指导,与团县委、县综治、县妇联等相关部门的联动,基本建立了妇女儿童司法保护大格局。荣县法院先后获评“四川省维护妇女合法权益先进集体”“四川省家庭工作先进集体”,未成年人与家事案件审判庭被表彰为县“十佳政法集体”,被县总工会授予“工人先锋号”。选送的“未成年人遭受家暴首例人身安全保护令案”“新生儿享受医疗保障行政给付案”“因校园欺凌发出的司法建议”等3件案例,获评自贡市第二届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十大典型案例,实现了妇女儿童权益保护能力显著提升。(记者 郭建民

编辑:蒋起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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