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幸福的“法宣人”

2021-09-16 17:34:06 来源:法治日报——法制网 作者: -标准+

□ 黄硕

2021年,我34岁,《法治日报》41岁,算起我们一起相伴的时光,约20余载。

小时候,我爱“打抱不平”,但是个头儿偏小,大多是以对方让着我终结,这样的效果让我感到不尽满意。

家里有很多报纸,我独爱《法治日报》,刑事案件报道中“坏人”被绳之以法、民事纠纷当事人胜败皆服,都让我感觉由衷的痛快,不禁拍手叫好。感觉到司法的阳光是那么的温暖和煦,法官的职业是那么的神圣!

2009年大学毕业时,看到北京法院招录新闻专业应届生,我抱着试一试的心情经过层层选拔,有幸加入某法院研究室,正式成为一名“法宣人”——这一至今让我引以为傲的称谓,因为这个身份让我感到自己离公平正义,最近!

上班第一天就赶上开新闻通报会。“我是《法治日报》记者黄洁,请问……”我当时激动的心情不亚于追星的粉丝,我用崇敬的眼光注视着黄老师,仿佛看到了我这十几年看过的《法治日报》文章的作者们,我跨过千山万水就是为了和她相见一样。

我的日常工作就是把法院的资讯推荐给记者,同时满足记者的采访需求。刚入职的我还不如跑口记者们了解法院情况,我深知我要学习的还很多,既有法律专业知识,又有区情院情,还有如何利用专业知识把法治宣传工作做得更好。

我所在的法院有9处办公地点,记者要求旁听有新闻性的案件,我就主动要求乘公交车到庭里和记者一起旁听,很快我就和同事们、记者们熟络了,把自己写的稿子和记者的对照,提高稿件写作能力的同时也了解了不同媒体的风格。

当我第一次在报纸上看到“通讯员黄硕”的铅字印刷时,我感到报纸都是有温度的。渐渐地,我的名字不仅出现在北京当地媒体上,也可以出现在《法治日报》这样的全国发行的媒体上,我窃喜,也许遥远的省份也有像我当年一样期待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小朋友,嗅着油墨香感受司法的温度,在心中种下法治的种子……

司法审判,永远是社会正能量的守护者。一份份引领价值导向的判决书,在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弘扬社会道德方面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和社会价值。

一起涉刑事案件单日庭审持续达14个小时,一起离婚案件33家媒体报名、到场媒体记者达88人……从保障转播车、直播车380V电压到具体案件专业术语表述……千头万绪的工作不能出任何差错。一篇篇新闻通稿,从知名人士名誉侵权到转移资产躲债的“老赖”,从“西湖龙井”商标被超市擅用到专门碰瓷敲诈勒索公交车司机……一篇篇写着“通讯员黄硕”的报道经过记者的精雕细琢,高频次地出现在《法治日报》报纸、全媒体平台,当看到我所在法院的新闻报道一次次“霸屏”时,我感觉到我能够胜任“法宣人”这一角色了。

在工作笔记扉页我写下这样一句话——谨以我青春热情奉献给我挚爱、崇敬的事业。自勉。

世界上有一种成功,叫做以自己喜欢的方式过一生。我幸福地做自己喜欢的工作,在工作中找到自己的定位,为记者们提供更多我们法院的一线素材,向读者们普及法律知识、展示一线司法人员认真履职的情怀,把自己的成长融合到法院的发展和法治中国的建设中,于我的人生而言是一种幸福。

接过前辈手中的笔,也接过前辈一代代人的初心和使命,我们都是追梦人,法治中国梦在前方召唤,法院人正以更加豪迈的情怀和更加矫健的步履踏上新的征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在法治社会建设的新征程上砥砺前行!

(作者单位: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编辑:梁成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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