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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冈交警“现场说法”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活动

2021-09-09 15:34:14 来源:湖北法治网 作者: -标准+

近日,湖北省麻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与阎家河镇人民政府、阎家河派出所在“8·19”交通事故现场“现场说法”,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活动。

8月19日,在麻城市阎家河镇李家楼村S206省道与新G106国道交叉路口发生一起人身伤亡事故,一辆轻型货车与一辆三轮车相撞,造成一死二伤。事故原因是:车辆超速行驶;车辆行经没有红绿灯的路口未让右方来车先行。

为汲取事故教训,宣传动员广大交通参与者遵守交规、预防事故,按照黄冈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宣传工作要求,民警召集事故当事人、目击者、事故现场附近的李家楼村和石桥塆村村民、村组党员干部宣传交通法规,现场分析事故原因、讲解危害、提示通行安全注意事项。

活动中,民警还通过悬挂横幅、散发宣传资料、张贴海报、充实基层阵地宣传资料、学习交通标志标线、播放《慎行绕城新106国道,防范事故保障安全》视频、建立微信群转发提示、沿线查纠处罚交通违法行为、播放黄冈交警支队《致全市人民群众的一封交通安全信》等方式,广泛开展新建公路安全出行、酒后禁驾、“一盔一带”宣传,提示行人靠路边行走,横过道路走斑马线,先左看后右看,没有车辆来临时直行通过,不翻越道路中央隔离护栏;摩托车驾乘人员要按规定戴安全头盔;车辆由路基较低的支路进入路基较高的主干道时,不要高速“冲坡”,要在路边停车观察瞭望,没有车辆来临时再直行或绕行;行经没有信号灯的路口时,应当减速慢行,注意瞭望,让右方道路来车先行;行经斑马线时要注意避让行人;不要超速行驶,不要酒后开车,不要逆向行驶,不要开车时接打手机。使“美丽乡村行”巡回宣讲活动更加多样、具体、生动地贴近广大群众。

编辑:蒋起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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