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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促监护令不能一发了之

2021-08-27 14:39:19 来源:法治日报——法制网 作者: -标准+

□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赵红旗 通讯员 吴晓军

“感谢检察机关能够给孩子一次改过自新的机会,子不教,父之过,现在我很自责,没有教育好自己的孩子。从今天开始,我保证严格履行监护职责,配合检察机关共同助力孩子成长,让他们开始新的生活。”近日,在河南省固始县人民检察院,接受办案检察官的训诫后,涉罪未成年人张某的父亲恳切地说。

训诫前,信阳市检察院第九检察部检察官专程来到固始县检察院,组织指导该院对4案5名涉嫌盗窃罪的未成年人拟作附条件不起诉举行不公开听证。针对办案中发现的未成年人家长监护不力等问题,固始县检察院邀请侦查人员、辩护人、犯罪嫌疑人居住社区代表等作为听证员参与听证。

按照听证程序,主办检察官一一介绍了案件情况和拟处理意见。因涉案财物数额小,且都是未成年人,听证员一致同意对张某等5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作附条件不起诉。固始县检察院当场宣布这一决定。

与以往不同的是,检察官没有宣布了事,而是通过庄严的仪式,向张某等涉案未成年人及其家长宣告了训诫词,同时就张某等人的涉嫌犯罪事实、家庭环境、成长经历等情况向在场人员进行了详细介绍,深刻剖析了他们走上犯罪道路的原因,并希望他们能从中吸取教训,在家长的监护下,走好自己的人生路。

“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孩子犯错涉罪,家长也有责任。一个家庭一旦孩子出现了问题,对家长来说都是无法承受的痛苦,要痛定思痛,保护好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履行好家长的法定责任。”信阳市检察院第九检察部主任彭圣侠还为孩子及其家长上了一堂名为“家长和孩子一起成长”的家庭教育指导讲座。她动情地对张某等人说:“你们虽然犯了错误,但是检察机关没有放弃你们,你们的家人没有放弃你们,希望你们能吸取这次的教训,学法守法,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

固始县检察院检察长王海介绍,这是最高人民检察院决定自今年6月1日起在涉未成年人案件办理中全面推行督促监护令后,该院首次向涉罪未成年人家长发出督促监护令,并对其进行训诫。用这种方式对涉罪未成年人宣布附条件不起诉决定,充分贯彻了“教育、感化、挽救”方针,督促监护令能够推动涉罪未成年人案件背后家庭监护不力问题的解决,更好地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这5份督促监护令的内容各不相同,每一份都力争找准病因,可以说是专业定制、精准施教。此举是为了提升监督刚性。”王海说,涉罪未成年人有着不同的个性不同的家庭情况、不同的家长态度,督促监护令提出的纠正意见也不同。

主办检察官罗兰举例说,张某由爷爷奶奶抚养,家长与孩子缺乏基本的情感交流,长期忽视对孩子的教育和监管,对孩子的社会交往完全放任,亲子关系冷漠。对其家长的督促监护令专门指出存在的亲子沟通不畅、监管缺位等问题,督促其强化“为人父母”的责任意识,积极修复亲子关系。

“督促监护令不能一发了之,应该件件跟踪到底。我们要定期或不定期对宣告送达督促监护令的家庭进行探访、对学校进行回访、对社区进行走访,通过深入访问和调查核实,充分了解督促监护令落实情况,进一步督促引导监护人切实履行监护职责,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王海说。

编辑:梁成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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