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苏省扬中市人民检察院以盗窃罪对朱某依法提起公诉。
2021年1月,老杨妻子不幸患病,治疗花了不少钱,夫妻2人商量着办个信用卡来缓解一下经济压力。老杨想到朱某在朋友圈里发了很多办信用卡的广告,就微信联系向他咨询办信用卡的事情。
朱某在查看老杨的支付宝账号后,对老杨说他的信用积分不高,办不到大额度的信用卡。老杨便让朱某看看他妻子的支付宝。朱某发现老杨妻子的花呗额度和网商银行的贷款额度非常高。于是朱某谎称老杨妻子信用分很高,但交易流水太低,要办信用卡必须把流水刷上去,让老杨将其妻子的支付宝支付密码给他,他来刷。
之后,朱某在自己手机上操作老杨以及其妻子的支付宝账户,先后43次将钱转入到自己账户,共窃得14.2844万余元。
经检察机关审查,被告人朱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扬中市人民法院采纳检察机关的量刑建议,对朱某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并处罚金5万元。(李旭)
编辑:蒋起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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