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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官“引路” 涉罪男孩圆大学梦

2021-08-17 20:34:25 来源:新法制报 作者: -标准+

“如果不是你们帮了我儿子,他恐怕都没有机会参加今年的高考,真的谢谢你们!”8月2日一大早,张某和儿子阿明(化名)赶到江西省抚州市东乡区检察院,和检察官分享了收到大学录取通知书的喜悦之情。

2019年12月1日,当时正在读高二的阿明因涉嫌一起寻衅滋事案,被警察带走。此前,阿明与初中同学参与了一起欺凌未成年人事件,此事被别人发到网上,引发不良影响。经调查,检察官了解到,阿明并不是该案的主犯,只是出于“义气”,碍于情面参与其中。随后,阿明主动交代了犯罪事实。

谈话中,检察官注意到,阿明本质不坏,在校成绩良好。可他为什么会走上犯罪的道路?检察官了解到,阿明在思想认知上存在不足,法律意识淡薄;其父母是农民工,平时忙于生计,与孩子沟通较少,终酿成恶果。

找到原因后,检察官开展针对性亲职教育,积极修复阿明和父母的关系,在不起诉帮教期间,检察官实时关注阿明的学习、生活情况。如今,阿明收到了大学录取通知书,承办检察官也十分欣慰。

据悉,东乡区检察院始终坚持把检察帮教贯穿办案始终,重在转化,努力实现“保护、教育、管束”有机统一,实行专人专办工作模式。挑选业务能力过硬、具有全国二级心理咨询师资格的检察官专门负责未成年人案件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出庭公诉、诉讼监督和预防帮教等工作。此外,开展包括心理疏导、法律援助、经济救助、就学就业、医疗等相关的配套工作。该院曾先后荣获“江西省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先进集体”“江西省青少年维权岗”等荣誉称号。(何媛红 邓婉琴 首席记者刘宇琦

编辑:蒋起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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