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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人为中心的交通系统 保护所有交通参与者

2021-06-01 16:46:03 来源:中国日报网 作者:高力 -标准+

一百多年前,世界各地的人们开始投资于机动化交通方式,尤其是私家机动车。为满足不断增长的市场需求,汽车制造商开始大规模生产小汽车、设法让车跑得更快,这也引发了以方便车辆通行为目的的城市改造。

可惜时至今日,道路交通事故屡见不鲜。每年全球有130万人死于道路交通事故,其中包括很多儿童青少年。事实上,道路交通事故是儿童青少年面临的最大死亡风险——每四分钟世界上就有一名儿童因交通事故而夭亡,还有更多儿童受伤,包括大量重伤。

有些人遭受道路交通死伤的风险高于均值,他们常被称为“弱势的交通参与者”,包括儿童、老人、残障人士、行人、自行车和摩托车骑行者等。交通事故给受害者及家庭带来无法估量的身心创痛,还常造成经济困难。此外,交通事故还会占用本可用于健康和发展的宝贵社会资源。

长期以来,我们接受了一种思路,即:我们享受着以车辆为中心的交通系统的便利(上班上学和度假通勤的便捷舒适、紧急时更快到达目的地、出行时可带更多物品)时,我们也必须接受相应的的负面后果,包括道路交通事故。

这个二元对立是个伪命题。以人为中心的交通系统可以兼顾效率与安全。

创建能预防事故死伤、以人为中心的道路系统,不仅是可能实现的,更是必须的。对于正在经历快速机动化的国家,基础硬件的建设往往快于软件的建设(软件包括社会规范、政策、响应机制、确保交通系统围绕人而不是车的各项支持系统)。机动化较早的国家的经验表明:交通系统设计需要全方位的考量,来包容所有交通参与者的安全,尤其是弱势交通参与者的安全。

这样的交通系统,以脱胎于瑞典等国经验而形成的“安全系统方法”为代表。它提出:固然每个人都有责任在法律允许范围内谨慎行事,但设计、建造、管理、使用道路与车辆的所有环节,都承担着防止交通事故死伤并提供事故后照护的共同责任。

全方位交通系统中的一个重要内容,是通过法律来让人们使用安全带、头盔、儿童约束装置,以此保护人们远离伤害风险。这也呼应了“安全系统方法” 的内核, 即,人都会失误,而系统要预见到这些失误,并织就一张安全网,保护人不因失误而丧生或重伤。

中国近来在这方面取得了可喜进展。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于今年6月1日开始施行,它强调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采取配备儿童安全座椅、教育未成年人遵守交通规则等措施,防止未成年人受到交通事故的伤害” 。一年前,浙江、江苏通过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要求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佩戴安全头盔。这两个条例如同在两省6700万辆电动自行车的使用者与颅脑损伤之间筑起一道保护盾。上述法律进展在不久前公开征集意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修订建议稿)中得到了夯实,该《修订建议》稿涵盖了保护儿童、残障人士、行人、两轮车骑乘人员安全的条款,以及事故后救护的条款。

优秀的道路交通法律法规能描划出一个边界清晰的空间,交通参与者只要在边界内行事,就不必顾虑安全。上述法律进展可减少死伤、残疾、经济损失、失业,有助于安全、健康、保障、繁荣。以人为中心的交通系统与公平、可及、社会保障、减贫等息息相关。

今年,全球道路交通安全届启动了新的“全球道路安全行动十年”(2021-2030),继续努力实现到2030年将全球道路交通死伤人数减半的目标。该目标与2015年中国签署的联合国可持续发展目标一致。世界卫生组织愿与中国同仁一道,努力创建以人为中心的道路交通系统,保护所有交通参与者,加入全球道路安全的伟大征途。

我们并肩携手,可以挽救生命。

(本文为世界卫生组织驻华代表高力观点文章,发表于2021年6月1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施行之际。)


编辑:买园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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