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潘从武
《法治日报》记者1月20日上午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的自治区“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该专项行动开展以来,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在涉企执法中严格依法适用“清单”,避免“一刀切”“过度罚”,实现执法刚柔并济。

据自治区自然资源厅二级巡视员林超介绍,该厅始终以“优化营商环境、保障企业合法权益”为核心目标,全方位、多层次推进专项行动。通过“自己查、企业提以及社会监督”多渠道排查,梳理出的问题主要集中在执法程序不规范、重复检查、信息公开不及时等方面。比如,因部门沟通不足、检查计划缺乏统筹,导致同一企业被多次检查。专项行动中,全面梳理各部门检查任务,整合年度检查事项,制定统一的行政执法检查计划,明确检查内容、方式、依据、时间和重点,从源头杜绝同一时间段对同一企业开展多次重复检查的问题。截至目前,专项行动排查出的问题整改率已达97%,我们始终坚持“不回避、不遮掩、严整改”原则,确保问题改彻底。
“为避免‘一刀切’和‘过度罚’,我们为企业‘轻装上阵’松绑减负。”林超表示,该厅在已经出台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自然资源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基础上,制定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自然资源行政执法减免责“四项清单”》,明确16种“首违不罚、轻微不罚”情形,如非法占地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未建新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在规定期限内退还土地,消除危害的,依法不予处罚。同时,明确14种从轻、减轻、免于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的情形。专项行动中,指导各地严格依法适用清单,坚决不搞“一刀切”,不让企业因为小问题就挫伤发展劲头。
“另一方面,我们坚守底线。”林超介绍,“坚持对破坏生态红线、侵占耕地等严重违法行为‘零容忍’,无论是谁、无论哪家企业,该查处的就依法依规查处,绝不放开口子。”
林超说,该厅将推动自然资源执法从“管理者”向“服务者”转变,比如主动上门送政策,解疑惑,指导整改,用看得见的服务走在前,减少单一管控。也真诚欢迎社会各界对新疆自然资源行政执法工作进行监督,共同营造规范、透明、公正的执法环境。
编辑:霍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