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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稳妥推进

2024-04-26 17:18:56 来源:法治日报 -标准+

我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稳妥推进

国家林草局将继续推动各地出台省级实施方案

□ 本报记者 刘欣

我国集体林地面积25.68亿亩,约占我国林地总面积的60%,森林蓄积84.61亿立方米,约占我国森林总蓄积的45%,分布在全国2600多个县,涉及1亿多农户,是维护生态安全的重要基础,是实现乡村振兴的重要资源。

去年9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方案》。去年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都对深化集体林改提出了明确要求。据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发改司司长王俊中介绍,国家林草局坚持系统谋划、综合施策、典型引路、重点突破,紧抓动员部署、任务分解、配套政策、试点探索,推动全国集体林改再出发。

国家林草局加强与发改、自然资源、金融监管等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共同建立深化集体林改“1+N+X”工作体系。“1”指落实《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方案》,“N”指完善产权制度、调整优化林木采伐制度、健全林业金融服务体系、发展林业适度规模经营、拓展林权价值增值途径等重点任务,“X”指近期要抓好的若干具体工作。对相关工作逐项细化分工、落实责任,明确时间表、路线图。国家林草局成立深化集体林改专班,打破司局界线,形成工作合力。

为抓配套政策,打好“组合拳”,国家林草局出台《关于做好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有关工作的通知》,提出10个方面具体举措,着力破解制约集体林业高质量发展的重点难点问题。启动科技创新、乡土专家、科技服务团等科技服务集体林改行动。指导各地因地制宜制定出台《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方案》省级实施方案,截至目前,福建、河北、黑龙江、山西已经出台省级实施方案。

同时,国家林草局抓试点探索,深耕试验田,指导福建、江西、重庆启动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先行区建设。福建率先以省委、省政府文件印发《福建省建设全国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先行区实施方案》,在全省探索开展“多方得益、多式联营、多重服务”改革试点,为全国作了很好的榜样。

在推进全国林业改革发展综合试点工作中,福建三明、江西抚州、山西晋城、吉林通化、安徽宣城、四川成都、浙江衢州7个试点市大胆探索创新,及时推广好经验好做法。如抚州开展林地延包试点,让林农提前吃下“定心丸”。成都开展林业生产经营服务设施用地政策试点,在风险可控前提下强化林业产业发展用地保障。宣城推进“小山变大山”试点,整合分散林地,释放规模效应。

下一步,国家林草局将积极稳妥推进集体林改,继续推动各地出台省级实施方案,不折不扣落实中央决策部署,突出地方特色。配合自然资源部规范林权类不动产登记工作,推动林权类不动产登记更加高效、便民。推动集体林科学高效经营,推进全国可持续森林经营试点工作,有序扩大集体林试点范围。发挥国有林场龙头带动作用,打造200个服务集体林改试点类型林场,鼓励开展场村合作,实现强村富民与搞活林场双赢。鼓励科学合理利用森林资源,大力发展林下经济、森林食品、生态旅游、森林康养等生态富民产业。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努力争取更多支持政策。鼓励先行先试,支持3个先行区和7个试点市大胆闯、大胆试,力争取得新突破新成果。加强政策解读宣传,用好用活各类平台和宣传方式,做好政策辅导,讲好林改故事,为深化改革营造良好氛围。



编辑:李立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