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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报合一”有效减少企业信息多头报重复报

2024-03-01 16:14:50 来源:法治日报 -标准+

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工商登记信息表合并报送

“多报合一”有效减少企业信息多头报重复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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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市场监管总局高度重视经营主体年报工作“多报合一”改革,目前已在全国实现与人社、统计、海关、商务、外汇部门的年报事项“多报合一”,2024年市场监管总局仍然继续重点推动与税务部门的“多报合一”改革工作。改革有利于减少经营主体信息多头报送,大幅减轻经营主体负担,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强化信用监管,优化营商环境。

□ 本报记者 万静

企业相关信息一次填报,部门之间实现共享;贷款利率从6%下降为4.9%,有效破解个体户融资难题;奖惩更趋合理,监管更为精准……这是2023年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推进“多报合一”改革工作的成效。

近日,市场监管总局在介绍2023年推进市场化法治化市场监管工作时披露,2023年市场监管总局高度重视经营主体年报工作“多报合一”改革,目前已在全国实现与人社、统计、海关、商务、外汇部门的年报事项“多报合一”,2024年市场监管总局仍然继续重点推动与税务部门的“多报合一”改革工作。

“多报合一”改革有利于减少经营主体信息多头报送,大幅减轻经营主体负担,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强化信用监管,优化营商环境。

一次填报减少企业多头报送

优化营商环境是培育和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增强发展内生动力的关键之举。2021年,国务院部署在北京、上海、重庆、杭州、广州、深圳6个城市开展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其中最首要的一条就是,进一步破除区域分割和地方保护等不合理限制,包括“开展‘一照多址’改革”“便利企业分支机构、连锁门店信息变更”“清除招投标和政府采购领域对外地企业设置的隐性门槛和壁垒”“推进客货运输电子证照跨区域互认与核验”等。

为此,市场监管总局主导的“多报合一”改革工作迅速在全国推广开来。“多报合一”主要是企业将多个报表如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工商登记信息表等进行合并,通过一个报表来反映企业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

2023年6月,市场监管总局决定,在北京、上海、重庆、杭州、广州、深圳6个营商环境试点城市推行与税务部门企业年报“多报合一”改革并积累经验成效的基础上,指导其他地区结合本地实际参考借鉴试点地区经验做法。目前,“多报合一”改革工作已在浙江、山东、江苏、河北等多地试点成功。

据市场监管总局有关工作人员介绍,企业相关信息一次填报,部门之间实现共享,有利于减少企业信息多头报送,大幅减轻企业负担,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同时各部门间建立了名单管理、信息共享、答复咨询、抽查检查等机制,强化部门间的协同配合和数据共享,提升政策指导和咨询答复的便利度。

“今年重点推动与税务部门‘多报合一’,鼓励采用‘只报一次’的形式,填报结果共认共用,切实提高年报财务数据质量。”该工作人员说。

此外,市场监管总局还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扩大市场监管内部“多报合一”事项,如工业产品获证企业、广告业统计、工业产品名录和执行标准等,进一步合并年报、统计事项,减少多头填报产生的误差。

信息共享带来肉眼可见好处

“多报合一”改革试点工作的顺利推进,离不开相关企业信息及市场监管信息的归集与共享机制。

据市场监管总局有关负责人介绍,为充分挖掘市场监管海量数据价值,激活数据要素潜能,自市场监管总局组建以来,市场监管总局不断深入推进涉企信息归集和共享应用,累计归集政府部门涉企信息94.83亿条,向其他部门推送企业基础信息1亿余条,为政府部门提升服务效能提供大数据支撑,给经营主体带来实实在在的好处。

涉企信息共享,让“信息多跑路、数据多跑腿”,给企业带来了三个最直观的变化。一是办事更加便利。通过部门间信息共享,各地创新推行网上办、掌上办、多事联办、只跑一次等改革,提升审批服务效能,减少企业办事时间。比如在企业年报工作中,市场监管总局通过与人社、统计、海关、商务、外汇部门信息共享,推进年报事项“多报合一”改革,企业只需在公示系统填报一次信息,就可完成多部门年报要求,大幅减轻企业填报负担,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

二是融资更加快捷。多部门信息归集共享,为对企业准确画像、开展信用融资提供了可能。深圳市市场监管局通过数据融合共享,与试点银行联合开发“个体深信贷”,服务个体工商户4.7万户,促成银行发放贷款3.78亿元,贷款利率从6%下降为4.9%,有效破解个体户融资难题,以信用赋能实体经济发展。

三是信用奖惩更趋合理。推动涉企信息整合共享,为各部门依法履职提供数据支撑,为实施分类监管、精准监管提供坚实保障。比如在精准监管方面,税务总局向市场监管总局提供纳税申报信息等38.77亿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向市场总局提供企业参保信息等28.46亿条,市场监管总局依托共享信息开展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中采取差异化监管措施,对信用风险低的企业减少监督检查比例和频次,实现“无事不扰”,让守信企业享受更多信用红利。

有效规范企业填报年报数据

据了解,目前我国“多报合一”改革试点工作主要采用以下两种报送模式:一是“一次登录、一次填报”模式,企业选择任一系统登录一次即可全面完成市场监管和税务年报。二是“数据共享、结果共用”模式,企业在税务部门填报相关信息后,由税务部门将信息推送至市场监管部门。

浙江今年在全省实施市场监管和税务部门“多报合一”采用的就是第一种模式。通过用户体系互认、年报页面一体、填报流程衔接、重复字段关联模式,确保企业法定代表人、财务负责人、办税员选择任一系统登录一次即可全面完成市场监管和税务年报。此举也将实现以“联合报”推进“联合管”,重点对年报数据异常的企业以跨部门联合双随机监管方式进行抽查检查,优化监管资源,提高监管的精准性和有效性。浙江通过“多报合一”,减少企业年报重复数据项62个、外商投资企业年报重复数据项71个。2022年度完成“多报合一”的企业243.3万家,占符合条件的企业的95.1%。“多报合一”企业零申报率1.31%,低于所有年报企业平均水平0.22个百分点。

山东、江苏、河北等地则主要采用第二种模式。山东今年支持全省各类经营主体,以授权方式自动获取税务部门相关信息,授权采取“一次授权终身使用”原则,最大限度提高经营主体年报的便利度。江苏支持企业自主选择是否进行“多报合一”,对于选择“多报合一”的企业,即授权省级税务部门以数据共享方式,将相关信息提供省级市场监管部门,两部门之间定期开展数据比对工作,避免数据遗漏、缺失。截至目前,江苏省已有60万户企业通过“多报合一”方式填报企业年报,占比同期年报企业的26.64%,选择“多报合一”的企业年报数据质量更高。河北采取“数据同源、信息共享”的方式,税务部门每年年初将税务年报中的资产状况信息共享至市场监管部门,相关信息自动代入相关企业年报的填报环节,企业结合实际予以核对确认或调整修改后,依法在规定时限内完成企业年报的报送公示。

“多报合一”改革通过打通“信息孤岛”,实现“一表填报,信息共享”,让企业充分享受到改革释放的红利,在年报时可以有效避免“多头报”“重复报”“不规范”“不一致”等问题,从制度上有效规范企业填报年报数据行为,使企业报送数据“不能假”“不敢假”,对加快构建企业诚信体系、优化营商环境有着重要意义。


编辑:李立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