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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政府和部门预决算基本实现应公开尽公开

2023-01-13 11:02:45 来源: 法治日报 作者: -标准+

财政部发布2021年度地方预决算公开度排行榜

地方政府和部门预决算基本实现应公开尽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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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各地方政府多措并举,积极推动财政预决算公开。各级政府及部门基本实现了预决算信息应公开尽公开,公开广度和深度不断拓展,预决算公开管理水平持续提升。

□ 本报记者 万静

建立和完善财政预决算公开制度体系,是提高政府公信力和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途径,同时也是提升政府透明度、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重要手段。

近日,财政部对外发布的2021年度地方预决算公开度排行榜显示,我国各地方政府多措并举,积极推动财政预决算公开。各级政府及部门基本实现了预决算信息应公开尽公开。公开广度和深度不断拓展,预决算公开管理水平持续提升。

根据2021年度地方预决算公开度排行榜,广东、河北、湖南三省夺取前三名;而甘肃、上海和大连则分别排名倒数第一、第二和第三。

广东河北等地名列前茅

据财政部有关负责人介绍,2022年8月至10月,财政部组织对2021年度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预决算公开情况开展了专项检查,重点关注地方各级政府和部门2021年度预算和2020年度决算公开情况。这是2015年以来第6次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地方预决算公开检查。

其中,内蒙古自治区、西藏自治区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及港澳台不参与此次排名,而深圳、青岛、宁波、大连、厦门五大计划单列市,则参与此次地方预决算公开度排名。

财政部专项检查结果显示,2021年度地方预决算公开度排行榜上,广东、河北、湖南、重庆、河南、浙江、福建、安徽、吉林、山东等省市位列榜单前十。

特别是广东省的地方财政预决算公开水平表现可谓“惊艳”。它在财政部组织的2019年、2020年、2021年度的地方预决算公开度排名中,连续三年位居榜首。

值得注意的是,地方预决算公开度的排名与当地经济发展程度没有必然的关系,经济发达的北京、江苏、深圳、厦门、宁波、上海排名都在十名之外,上海甚至排名倒数第二。

财政部有关负责人介绍说,目前我国地方政府和部门财政预结算基本实现应公开尽公开。2021年度应公开预算和决算的地方各级政府分别为3075家、3074家,均已全部公开。2021年度应公开预算和决算的地方各级部门分别为22.99万家、23.17万家,未公开6家、3家。未公开预决算的地方政府和部门数量自2018年度以来连续四年均为个位数,基本实现应公开尽公开。

各地按照国务院有关要求,抓紧推进部门所属单位预决算的公开工作,2021年度公开工作整体进展顺利,为力争2022年度做到部门所属单位预决算公开全覆盖奠定了良好基础。2021年度应公开预算和决算的地方各级部门所属单位分别为25.19万家、24.1万家,公开率分别达到94.89%、91.17%。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施正文认为,政府预算是反映政府活动的重要窗口,也是公众了解政府活动、监督政府正确使用财政资金、评判政府活动成效的主要依据。因此政府预算的整个过程必须是公开透明的,预算信息也须向公众全面公开。尤其是财政收入如何被使用,使用是否合法、合理和有效,包括纳税人在内的社会公众都应当有知情权、监督权。

完善预算决算制度体系

财政是国家治理之基,预算是财政管理之柱。党的十八大以来,预算制度改革作为现代财政制度建设的重要内容率先启动,我国相关部门密集推出了一系列重大改革举措,基本确立了现代预算制度的主体框架。

2014年3月,财政部发布《关于深入推进地方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要求进一步细化地方政府预决算公开内容,扩大地方部门预决算公开范围,所有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都要详细公开,政府预决算全部细化到支出功能分类的项级科目,专项转移支付预决算细化到具体项目。

2016年9月,财政部又下发通知,要求县级以上地方财政部门建立预决算公开统一平台,从2017年起,将本级政府预决算、部门预决算在平台上集中公开,方便社会公众查阅和监督。同时财政部将建立考核机制,将地方预决算公开情况纳入中央财政对地方财政工作考核体系。对除涉及国家秘密外应公开事项,不得少公开、不公开,并将强化监督检查和认真落实追责制度,发现一起、曝光一起、纠正一起。

“各地因地制宜,不断建立健全预决算公开的制度体系、常态化监督机制和考核奖惩措施,有效引导激励地方各级政府和部门强化主动公开意识,全力推进预决算公开规范化、常态化、制度化。”财政部有关负责人说。

广东省近年来财政预决算公开度测评结果始终保持佳绩,离不开其省会广州市全力打造“阳光财政”的努力。广州市实行资金、政策、绩效三个“全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首先在政府预算层面,广州市政府公开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保基金预算四本预算的绩效目标;在部门预算层面,所有预算部门均公开部门整体和支出项目绩效目标,市人大专题审议的部门同时还公开了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项目的绩效指标。在部门决算层面,实现2021年度部门整体绩效目标、年度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绩效指标自评细则全公开,打造决算公开的“广州模式”。此外,广州还实行评价结果全公开和管理过程全公开。

增强透明度晒出“明白账”

在欢呼好成绩的同时,也要重视问题的存在。

财政部在对2021年度的地方财政预决算公开情况的专项检查中发现,部分地方预决算公开仍存在薄弱环节。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2021年度应公开预算和决算的地方各级部门分别为22.99万家、23.17万家,其中6家部门未公开2021年度部门预算,3家部门未公开2020年度部门决算,也就是说不公开部门预决算信息的情况仍然存在,这与中央相关政策精神及法律法规是相违背的。

其次,少数部门未按规定要求,在预决算批复后20日内向社会公开。根据我国预算法规定,经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或者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的预算、预算调整、决算、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及报表,应当在批准后20日内由本级政府财政部门向社会公开,并对本级政府财政转移支付安排、执行的情况以及举借债务的情况等重要事项作出说明。经本级政府财政部门批复的部门预算、决算及报表,应当在批复后20日内由各部门向社会公开,并对部门预算、决算中机关运行经费的安排、使用情况等重要事项作出说明。

第三,部分地方和部门公开内容不完整不细化不准确。如有的缺失关键要素,有的未按要求细化说明,有的公开数据信息不准确。

第四,部分部门公开内容可读性不强。如有的未对公开内容编制目录,有的公开目录与正文内容不匹配,有的未对专业性较强的名词进行解释。

施正文提出,实施全面规范的预算公开制度就是体现在健全预算信息公开主体、公开对象的全覆盖、公开内容满足决策和监督的需要、信息公开高质量等方面。而实施全口径的预算管理是让预决算公开制度“走”得更快些的“法宝”。

2022年10月,财政部发布《预算指标核算管理办法(试行)》,要求自2023年1月1日起,浙江、云南、河北、河南、陕西、海南、湖北、黑龙江全面推广实施预算指标核算管理,自2023年7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统一实施。预算指标核算是政府财政部门采用复式记账法,对预算指标管理业务或事项进行核算,通过对预算指标的批复、分解、下达、生成、调整、调剂、执行和结转结余等全生命周期过程记录,实时反映预算指标的来源、增减及状态,实现预算指标管理全流程“顺向可控,逆向可溯”。这项制度可有效强化预算刚性约束,支出预算和收入预算遵循“同增同减”原则,确保全面完整反映收支预算,真正做到预算管理源头数据无缝衔接和有效控制。

财政部有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财政部将扎实推进预决算公开工作,加大政府预决算公开力度,扩大部门预决算公开范围,细化政府和部门预决算公开内容,不断提升公开的及时性、完整性、规范性,向人民群众晒出“明白账”,增强财政透明度,提高预算管理水平。



编辑:周芬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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