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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河湖安全保护新模式保障国家水安全

2022-10-21 10:49:36 来源:法治日报 作者: -标准+

构建河湖安全保护新模式保障国家水安全

两部门推进水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效衔接

□ 本报记者   徐强

□ 本报见习记者 刘欣

江河湖泊是水资源的重要载体,是生态系统和国土空间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支撑。保护江河湖泊事关人民福祉和民族未来,而水行政执法是保障河湖安全的重要举措。

近日,水利部、公安部联合制定《关于加强河湖安全保护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推进水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效衔接,加大河湖安全保护力度。

水利部总规划师吴文庆表示,《意见》的出台对于维护河湖管理秩序、提升河湖治理水平、全面提升国家水安全保障能力具有重要意义。

严打水事违法犯罪行为

近年来,水利部联合公安部等部门,深入开展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严厉打击非法采砂、妨碍行洪、非法取水、破坏水工程等各类水事违法犯罪行为,河湖乱象得到有效遏制,江河湖泊面貌实现根本性改善。

“但要看到,河湖安全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保护河湖安全是一项长期的艰巨任务。”吴文庆坦言,特别是,当前一些地方妨碍行洪,侵占河湖、堤防、水库库容,毁坏水库大坝等违法行为时有发生,影响防洪安全、供水安全、生态安全和水利基础设施安全,威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据初步统计,2018年至2021年全国共查处水事违法案件8.96万件,其中涉河湖案件4.85万件,占总数的54.1%。从中可以看出,河湖安全保护现状距离建设幸福河湖的新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新期待还有一定差距。

从今年初开始,水利部、公安部有关司局多次深入协商沟通,在总结已有合作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共同起草了《意见》。

据吴文庆介绍,《意见》突出问题导向,针对妨碍河湖防洪行洪安全,非法侵占水域岸线,破坏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和水工程,非法采砂等涉及河湖安全的难点堵点,以及阻碍执法、暴力抗法等突出问题,全面加强两部合作,构建河湖安全保护新模式。同时,《意见》强调协同协作,在各自严格履职的基础上,明确水利部门和公安机关协同机制和责任分工,力求形成部门协作、区域协同、流域统筹的河湖安全保护新格局。

加强协作形成执法合力

据水利部政策法规司司长于琪洋介绍,水利部门和公安机关的合作由来已久,有良好的合作机制和扎实的合作实践。近年来,各级水利部门和公安机关积极探索,不断开拓合作领域、创新协作方式,建立了一系列联合执法机制,在打击非法采砂、侵占河湖水域岸线、破坏水工程等方面取得积极成效。

2020年,水利部、公安部和交通运输部联合建立长江河道采砂管理合作机制,在维护长江正常河道采砂秩序工作方面,进一步深化协作配合,水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更加顺畅。2021年,水利部、公安部联合开展长江河道采砂综合整治行动,共查处非法采砂行为1289起,办理行政处罚案件1099件,有力打击了长江河道非法采砂违法犯罪行为。同时,水利部长江委、黄委、淮委、海委等流域管理机构与公安等相关部门也建立了联合执法机制,与地方一道共同打击流域内河湖违法行为。

在地方层面,地方各级水利部门和公安机关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合作。例如,山东黄河河务局先后联合省公安厅、高级人民法院、河长办公室,在全河率先建立起联勤联动、联防共治、长效监管三项机制。安徽、广东、江苏、山东、黑龙江等省水利部门与公安机关加强协作,建立联合执法、案件线索移送、跟踪反馈等多项协作机制。

在总结执法经验基础上,《意见》明确在5个重点领域加强协作,包括防洪安全保障、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保护、河道采砂秩序维护、重点水利工程安全保卫、水行政执法安全保障。针对这5个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强化水行政执法,加大违法行为查处力度,切实维护河湖良好秩序。

同时,《意见》明确要建立3项协作机制:一是建立健全联席会议机制,双方定期开展河湖安全保护会商,研究解决重点难点问题;二是建立健全水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坚决禁止有案不移、以罚代刑,对案情疑难复杂、社会影响大的案件实施联合挂牌督办;三是建立健全流域安全保护协同机制,以流域为单元,强化上下游、左右岸、干支流、行政区域间水利部门与公安机关的执法协作,形成河湖安全保护的执法合力。

吴文庆表示,水利部将与公安部密切配合,形成强大执法合力,持续加大水行政执法力度,用法治力量守护好江河湖泊。

联合开展专项执法行动

“《意见》的出台,是公安、水利两部门多年协作经验的固化和升华,必将推动两部门协同开展河湖安全保护工作迈上新的台阶。”公安部治安管理局副局长张晓鹏如是说。

张晓鹏表示,下一步,公安部将进一步严打涉水犯罪。会同水利等部门聚焦河湖管理秩序,坚持以打促防、以打促治,依法严厉打击非法捕捞、非法采砂、非法排污等破坏水生态环境,以及妨碍防洪安全、非法围垦河湖、破坏饮用水水源等涉河湖突出违法犯罪活动。严肃查处妨碍执法机关依法履职的违法犯罪行为,依法保障水行政部门执法活动。

同时,指导各地公安机关不断深化与水利等部门的执法协作,健全完善会商研判、资源共享、执法联动等长效工作机制,形成力量联合、资源整合、效能融合的河湖安全保护新格局。对公安机关日常执法中发现的影响河湖安全的问题漏洞,及时通报相关部门针对性强化工作措施,切实提升源头治理能力。

据吴文庆介绍,为推动《意见》落实落地,水利部将把《意见》作为水行政执法业务培训的重要内容,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深入解读《意见》主要内容,进一步增强执法办案人员的协作意识,提升协作能力。同时,水利部将与公安部联合印发年度工作要点,明确年度重点工作目标和任务,联合开展专项执法行动。此外,加强督促指导,加强经验总结,特别是总结提炼在长效机制建立、案件线索移交、信息资源共享、流域统筹协同、专业技术协助等方面的经验做法,并共同发布两部门合作的典型案例,形成示范效应,为流域和地方开展协作树立标杆,提供借鉴等。

编辑:周芬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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