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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水平实施RCEP 贸仲设立东盟庭审中心

2022-08-19 09:27:05 来源:法治日报 作者: -标准+

高水平实施RCEP 贸仲设立东盟庭审中心

助力涉东盟及RCEP地区争议解决

□ 本报记者 张维

中国将持续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高水平实施《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推动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为全球工商界提供更多市场机遇、投资机遇、增长机遇。

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建会70周年大会暨全球贸易投资促进峰会上发表视频致辞时曾作出上述表示。

如今,中国贸促会在高水平实施RCEP上再度迈出重要一步: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贸仲)东盟庭审中心8月16日正式揭牌。

“法治是RCEP正确有效实施的重要基础和保障,法治合作是中国—东盟合作中的重要内容。”中国贸促会副会长柯良栋在当天举行的2022年RCEP及东盟国际仲裁高峰论坛上指出,公正、高效的争端解决机制是RCEP保持长期、稳定发展的有效保障。

据了解,东盟庭审中心是由贸仲设立的专门面向东盟的便利纠纷解决、促进法律合作的平台,将助力广西打造面向RCEP成员国,尤其是东盟国家的区域仲裁基地,营造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为中国和东盟争议双方当事人打造便利化的仲裁环境,鼓励外贸外资企业积极运用仲裁的方式解决纠纷。

中国与东盟经贸交往日益活跃

诸多迹象表明,东盟庭审中心的设立,是一场令人期待的风云际会。

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中国贸促会广西分会、贸仲、广西商务厅/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工作办公室、南宁市人民政府共同主办了当天举行的2022年RCEP及东盟国际仲裁高峰论坛。而东盟庭审中心的设立,正是被作为该论坛的重要成果。

“未来,广西壮族自治区将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关于高质量实施RCEP的指导意见,坚定不移推进扩大高水平开放,深化与贸仲等单位在商事争议解决领域的深入合作,努力推动构建更为紧密的中国—东盟命运共同体。”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协副主席钱学明在致辞中表示。

“中国与东盟及RCEP成员国经贸交往日益活跃,对争议解决发展提出了新的要求。贸仲在南宁设立东盟庭审中心将有效为相关国家商事主体提供公正、高效的多元争议解决服务,有助于把南宁打造为涉东盟及RCEP国家商事仲裁的首选地,打造市场化、国际化的营商环境。”南宁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陈竑在致辞中说。

文莱达鲁萨兰仲裁协会、印度尼西亚国家仲裁中心、大韩商事仲裁院、印度尼西亚独立调解员和仲裁员协会、柬埔寨国家商事仲裁中心、新加坡国际仲裁中心、新加坡国际调解中心、越南国际仲裁中心等多家境外争议解决机构发来视频贺词,对庭审中心的设立表示祝贺,并期待与贸仲在未来加强交流与合作,共同为打造中国—东盟商事争议解决共同体贡献力量。柬埔寨、泰国、缅甸、越南驻南宁总领事馆总领事出席了开幕式及相关活动。

不断提升商事法律合作水平

的确,每一个元素,都足以引起业内瞩目:首先,如柯良栋所说,中国与东盟是命运与共的好邻居、好朋友、好伙伴。中国与东盟建立对话关系30余年来,守望相助、心心相印,共同应对百年变局和世纪疫情。中国与东盟互为第一大贸易伙伴,东盟是中国最主要的对外投资目的地和外商直接投资来源地,中国—东盟关系成为亚太区域合作中最成功和最具活力的典范。

其次,RCEP今年1月1日生效以来,持续释放政策红利,为中国与东盟进一步深化经贸合作提供了新动力,成为助推中国—东盟乃至亚太地区经贸合作全面发展的新高地。“随着中国与东盟友好合作不断提质升级,企业国际化布局趋势加强,法律服务需求也将剧增。因此,各方要不断提升商事法律合作水平,为RCEP高质量实施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和保障。”柯良栋说。

再次,作为专业化、国际化且具有中国特色的仲裁规则制度的开创者、引领者,有着“全球最受欢迎的五大仲裁机构之一”荣誉的贸仲,专门设立面向东盟的便利纠纷解决、促进法律合作的平台,其标志性意义不言而喻。

推动争议解决合作再上新台阶

为确保RCEP正确有效实施,中国—东盟的法治合作理当推进。

柯良栋建议,加强制度协调,实现规则联通。随着RCEP进一步落地生效,除了继续加强基础设施建设等“硬联通”外,各方对规则标准制度等“软联通”的需求也日益凸显。因此,需要RCEP各参与方根据共同发展的现实需求,在政策、规则、标准和机制等方面的平等协商,为深入落实RCEP构建稳定、公平、透明、非歧视的规则与制度框架,充分释放RCEP互联互通的积极效应。

同时有效化解争端,加强法治保障。一方面,RCEP及东盟各成员方要有效运用现有国内、国际争端解决机制解决争端,平等保护各参与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另一方面,要建立符合RCEP实际发展需要的争端解决机制,包括建立诉讼、调解、仲裁有效衔接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妥善化解纠纷,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柯良栋还强调扩大法治交流,促进法治互信。各参与方可开展多层次、多渠道、全方位的法治合作,互学互鉴,不断提高自身法治能力与水平。“贸仲将继续发挥桥梁纽带作用,秉持合作共赢、共同发展的理念,积极作为,与RCEP及东盟各成员方仲裁法律界一道充分发挥贸仲委东盟庭审中心作用,共同推进国际仲裁在RCEP法治建设中贡献力量。”

贸仲副主任兼秘书长王承杰也表示,不断提升RCEP背景下中国—东盟商事法律领域合作水平,将有效防范法律风险,推动中国—东盟经贸合作持续、稳定、健康发展。“贸仲将以设立东盟庭审中心为契机,推动各国争议解决合作再上新台阶;加强理论研究,助力涉东盟及RCEP地区跨境电商、供应链金融、数字贸易、科技创新等新兴领域争议解决发展;促进人才培养,为构建更为紧密的中国—东盟命运共同体提供强有力的后备保障。”


编辑:周芬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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