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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常委会环境保护法执法检查会议发言摘登

2022-03-24 15:26:14 来源:法治日报——法治网 作者:蒲晓磊 -标准+

原标题:全国人大常委会环境保护法执法检查组第一次全体会议发言摘登

3月23日,全国人大常委会环境保护法执法检查组召开第一次全体会议,听取了国务院有关部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贯彻实施环境保护法情况的汇报,现将会议发言摘要刊发。

生态环境部实施环境保护法情况

完善相关法规标准制度。新环境保护法实施以来,配合制修订25部相关法律法规。推动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年度环境状况报告、排污许可、环境监测、环境信息公开等主要法律制度措施落实,协助中办、国办印发《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措施》。每年受国务院委托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建立排污许可制度,强化监测质量监督检查,加强环境信息主动公开,加快国家生态环境标准制修订,“十三五”期间制修订673项,数量为历次五年规划期之最。

压实生态环境保护法律责任。将落实环境保护法律责任作为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重点。2015年底至2018年,完成第一轮督察对31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全覆盖,推动解决群众身边生态环境问题15万余个。2019年启动第二轮督察,进一步压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

依法推进污染防治工作。落实污染防治制度,依法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全国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2016年至2021年,我国地级及以上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提高4.4个百分点、达到87.5%,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下降28.6%,降至30微克/立方米,地表水优良水质断面比例提高17.1个百分点、达到84.9%,全国近岸海域水质优良比率提高约7.9个百分点、达到81.3%。加强重点区域、重点行业大气污染防治,持续实施秋冬季细颗粒物(PM2.5)和夏季臭氧(O3)污染防治攻坚战行动。加强饮用水安全保障和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强化重点地区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防治,实现固体废物进口清零目标,累计减少进口固体废物1亿吨。连续两年开展严厉打击危险废物违法犯罪行为专项执法行动,查处危险废物违法案件1.1万余起。组织编制《新污染物治理行动方案》,落实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制度。

加大生态环境执法与刑事司法力度。落实生态环境监督执法责任,清理整顿常年累积的违法违规建设项目64.1万个,关停取缔污染严重单位2万余家。2015年至2021年,全国依法适用按日连续罚款案4478件,罚款金额约44.8亿元;适用查封、扣押案9.1万余件;适用限产、停产案近3万件;移送行政拘留案3.4万余件;移送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案1.4万余件,这五类案件共计17万余件。

国家发展改革委实施环境保护法情况

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机制改革,强化生态环境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统筹协调。加快完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推进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探索实践,建立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完善生态保护补偿机制,不断强化工作推动和政策支持。

稳步推动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积极稳妥推进能源绿色低碳转型。加快构建碳达峰碳中和“1+N”政策体系,推动建立统一规范的碳排放统计核算体系。截至2021年底,全国水电、风电、光伏发电总装机容量分别达到3.91亿千瓦、3.28亿千瓦、3.06亿千瓦,发电装机规模居世界第一位。

大力推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培育壮大绿色发展新动能。深化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积极化解过剩产能,淘汰落后产能。2016年以来,累计压减粗钢产能1.5亿吨以上,全面取缔“地条钢”违法违规产能1.4亿吨。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盲目发展。积极发展绿色产业,节能环保产业快速发展,产业产值由2015年的4.5万亿元上升到2021年8.3万亿元以上,年均增速超过10%。

促进资源节约集约循环利用,不断提升能源利用效率。“十三五”期间,累计节能6.5亿吨标准煤,相当于少排放二氧化碳14亿吨。2021年比2012年全国单位GDP能耗累计下降26.4%。大力推进水资源节约,“十三五”期间全国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下降28.0%。加快发展循环经济,2020年主要资源产出率比2015年提高了约26%。加快推行清洁生产工业、农业、服务业、建筑业清洁生产。

完善资金和政策支持,推动重点领域突出环境问题治理。“十三五”以来,积极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各地城镇环境基础设施、污染治理、生态修复等项目建设。大力推进长江经济带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全面实施长江经济带污染治理“4+1”工程,长江水质大幅改善。实施黄河流域污染治理“3+1”工程,加强农村环境治理和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开展大规模国土绿化行动,加快构建国家生态安全屏障。

财政部实施环境保护法情况

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决贯彻落实环境保护法有关精神。坚持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推动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落地落实作为基本政治规矩,切实担负起财政支持生态文明建设的政治责任,成立“财政部污染防治和生态文明建设领导小组”,认真落实环境保护法有关规定,不断完善政策体系,切实提升财政政策效能。

持续加大财政投入力度,支持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强生态保护修复。落实环境保护法明确的“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大保护和改善环境等财政投入”等要求,在财政收支矛盾突出的形势下,将生态环保放在重要位置优先保障。党的十九大以来,中央财政生态环保资金安排逐渐增加,累计达20272亿元。

优化完善财政政策体系,推动建立多元化投入机制。出台生态环境领域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落实环境保护法“国家建立健全生态保护补偿制度”要求,持续加大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力度,引导地方建立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设立国家绿色发展基金,引导多个省份设立省级土壤污染防治基金。出台《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等,落实企业投入责任。

积极落实促进环境保护和绿色发展的税收政策,不断完善政府采购制度。实行环境保护、节能减排和资源综合利用等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优惠。全面实施矿产资源税从价计征改革,免征符合条件的新能源汽车车购税、车船税,对资源型产品和钢铁初级产品等进口实施零关税或低关税。完善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推动节能环保产品占同类产品政府采购规模比例超85%。

科技部实施环境保护法情况

大力推动生态环境保护与污染治理科技供给。“十三五”期间,组织实施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大气污染成因与控制技术研究”等10个重点专项和“水体污染控制与治理”科技重大专项,组织开展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固废资源利用、应对气候变化等关键核心技术攻关。

加强重点区域生态环境科技创新综合示范。按照科技创新与环境管理创新协同发力的思路,在长三角三省一市选择典型高新区组织开展污水近零排放技术创新与集成示范,开展节水技术综合集成示范和大都市垃圾处理等技术综合集成示范。

积极推动环境技术成果转移转化和产业化。会同相关部门发布《节能减排与低碳技术成果转化推广清单》《土壤污染防治先进技术装备目录》等绿色技术推广目录,加快转化应用推广工程示范性好、减排治污潜力大的技术成果,引导企业技术升级。

加强生态环保技术国际合作。加强科技合作,推动国际优势环保技术成果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推动我国环保技术在“一带一路”沿线示范推广,积极推动与相关国家绿色技术创新的双边合作。

深化构建市场导向的绿色技术创新体系。加快培育壮大绿色技术创新主体,强化绿色技术创新的市场导向机制,推进绿色技术创新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应用,优化绿色技术创新环境。

目前,围绕国家战略目标和产业转型升级,已培育建设10个国家重点实验室,20余个绿色技术创新类科技创新战略联盟等基地平台和创新联合体。


编辑:周芬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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